地海巫师小学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5-07-14 23:12:09

地海巫师小学读后感 1

巫师在我的脑里是不存在着这个世界上的,它只是一个离生活很遥远的,甚至只是个传说。它拥有法力。

故事里的主人公牧童雀鹰天生就拥有法力,他拜了名师。名师问他:“你是想留下继续跟我学习,还是前往巫师学院学习?”雀鹰想出人头地,于是,他选择了巫师学院。他在学院里学习任何一样,都比平常人要快,超乎想象,所以法力很强。在一次学院的聚会上,雀鹰为了在伙伴里证明自己的实力,展现了禁止使用的法术,召唤了亡灵,却铸成大祸,那个亡灵追捕着他。他为了弥补他范下的错误,雀鹰完成了有史以来没有人能够完成的追寻之旅,一直到那尽头……

看完书后,我无意把书翻到封面,映入眼帘的一行字我觉的写的特别好--《地海巫师》写的是魔法奇幻,讲的是心灵成长。

《哈利波特》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奇幻小说,风靡全球,畅销量特别高。这就是一本奇幻小说魅力的最好证明。奇幻小说通过稀奇古怪但又扣人心弦的剧情,让读者翱翔在幻想的天地。与童话不同的是,奇幻小说通常很长,并且比童话夸张。往往这样的剧情会特别讨人喜爱,因此奇幻小说一直被热情的读者追捧。同样身为科幻小说的《地海巫师》,在文学界也是立下了赫赫战功,取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是什么让它一举成名?品味这本书,就能找到答案。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会巫术的男孩背井离乡去求学,在新学校学习的过程中,被师兄的挑衅激怒,把来自黑暗王国的黑影释放出来,从此开始了一场追捕和一场反追捕的离奇故事……

整本书以时间发展顺序叙述,通过大量的描写来将故事描绘的更生动。其中,语言描写占了很大篇幅,通过字里行间可以让读者感受到人物的性格特征。在语言描写的过程中,作者巧妙地加入了心理描写,又让读者和人物拉近了一步,将人物内心的想法展现出来。两种描写巧妙地搭配将人物刻画的更细致,生动。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被读者了解的一清二楚。

通过主人公的情感起伏,我们看到了他在不断成长,心灵也在成长。从小男孩到青年,当初想闯天下的念头也变了,从恐惧到面对,从躲避黑影到面对黑影,从被黑影追赶到追赶黑影,他的成长无时无刻都被表现出来。通过这个成长的过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恐惧只是暂时的,只要有了信念,恐惧就会消散。

地海巫师小学读后感 2

前几天,我在图书馆买了一本叫《地海巫师》的书,因为题目很吸引人,所以我一回家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几天后,我把这本书看完了,有些内容还挺恐怖的,吓的我浑身发抖。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地海巫师》的主人公雀鹰是贡特岛一个出身贫寒的一个牧羊童,生来具有巨大的魔法潜质。他在其他巫师身上学到了一点小本事,后来他进入了魔法学校学习,有志想成为一个招风唤雨的巫师,后来成为了伟大的巫师,却因为他还年轻,滥用法术酿成大祸,从此踏上了漫长的艰辛路途,与大坏蛋展开了追逐较量!

在书里有一个故事让我感动,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去一个叫拉丝岛游玩。他看见一只巨大的恐龙,想把小岛毁掉,雀鹰看见了,身上又没有什么法术可以打败巨龙,他想起了一个办法,就是跟他一起死,名叫自爆,他不假思索,把巨龙炸*,自己也*。后来有一位巫师用*法救了他。

拓展阅读

1、六年级作文550字:《斑羚飞渡》

我们今天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这是一篇动,悲烈的文章。

对于斑羚的认识,我只停留在书本上。它们可是草食动物中的跳远冠军,最远能跳五米远呢!

然而,此时此刻,一群斑羚受到了考验——要么被猎人打死,要么跳过六米宽的山涧。在这进退维谷的境中,可怜的斑羚选择了者,选择上演一场震撼人心的斑羚飞渡……当然,并不是每只斑羚都能飞渡山涧,它们当中有老有少,要想单独跳过去,那真是痴心妄想。最,它们的首领镰刀头羊怒吼了一声,斑羚群应声分成老斑羚和年轻斑羚两拨。原来,年轻斑羚要比老斑羚略早起跳。当跳跃在空中时,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猛蹬了一下,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用着来跨过剩下的路程。因此,“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度,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这些老斑羚这样面对死亡?没有一只老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为了下一代,他们有了莫名奇妙的勇气,可以牺牲自己来完成飞渡。”

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镰刀头羊,它或许在想:要是被人类捉走,也就是当牛做马,还有生存下来的希望。但“只见它骂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没错,他决定了牺牲自己。闭上眼,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

2、最新《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先生的一部作品。在寒假期间,我看完了这本书。我很动,因为内容十分有教育意义。当要结尾时,我在思考:现在这个社会上有为了跟自己没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而放弃个人利益的人吗?即使有,那也很少很少。

书中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城市女孩葵花因一次偶然认识了乡村孩子青铜。葵花爸爸觉得这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很像葵花已死去的哥哥,而且让人觉很亲切。天有不测风云,葵花的爸爸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家的人,和青铜成为了兄妹,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可是命运又把她召唤回了大城市,与他的哥哥依依不舍分别了。

青桐,在葵花面前是好哥哥,在父母眼里是乖孩子,在社会中是顶天立的男子汉。他在妹妹没有灯写作业时制作萤火虫灯;他在妹妹跳舞需要项链时制作冰项链;他在全家饿得骨瘦如柴时去芦苇荡里捕野鸭,还被诬陷是贼;他因妹妹照不了相片而自责内疚;在寒风呼啸、下着鹅毛大雪的天气,愿把自己在冬天时穿的棉鞋卖了,打赤脚操持整个家,拼命挣钱。

葵花——聪明能干的女孩,心善良的姑娘。为帮奶奶治病而退;为了减轻家中的负担,独自一人乘船去遥远的江南,拾银杏叶;为了哥哥不再受别人的耻笑,教哥哥知识,会识字。

青铜、葵花、奶奶、爸爸和妈妈,这一家五口在苦难中相依为命,在快乐中有福同享。多么幸福的一家人呀,虽然日子贫苦,但是过得并不辛苦。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他们互相关心,互相依偎。正是这种举动让他们从中生出一份患难与共的力量。

生活中的痛苦是人人都要经历的,我们应该像青铜一家人一样敢于面对痛苦,而不是选择逃避!

我觉得书是人世间最美好愉悦的一件事,它不仅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也让我懂得了许多的人生道理,那一个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就像一面面明镜,告诉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么活,脚下的路应该怎么走……

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完了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被青铜一家对孤女葵花无微不至的呵护与疼爱所动,被那饱含着纯厚兄妹之情的“冰项链”、“南瓜灯”所吸引,几次忍不住泪流满面。正是这爱的力量让青铜一家顽强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不幸与苦难,让葵花受到世间的至真至美,它就如同冬日里一缕阳光,沙漠中的一泓清泉,给人以无穷的力量与勇气。

同时我也深深被文中人物面对苦难时那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所震撼。面对突如其来的大水,天光净的蝗灾,漫无边际的清贫,他们平心静气忙碌着,出河入,割茅草,卖芦花鞋,不慌不忙等待春暖花开的时节。面对清贫的生活,他们依然微笑,依旧歌唱,用他们独特的爱去悟生活,不屈活着,那股“逆天而行,天又奈我何”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也让我真正领悟到了在逆境中应该怎么去生存,只有用坦然积极的人生态度微笑着去面对一切困难与挫折,并且顽强抗争,在风雨中成长,才可能走出冬季,迎来明媚的春天。

“尊重苦难”,“笑看人生”,“梦想未来”,正是这本书给我的人生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了,它让我十分动,对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受。

作者在书中将苦难写得深刻,将美写到极致,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在用心体会人生。这种对苦难、对真情、对美好人性的细腻描写宛如一股温暖轻柔的春风,吹进我的心房,令我不得不沉醉于此。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触很深。青铜的不幸,我很同情。我想:身体上的残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上的残缺,人们常说*是公平的,若是对你关上一扇门,必定会为你开一扇窗,正如青铜,虽然他与正常的孩子有些不同,但他十分懂事,是一个很好的哥哥,为了妹妹能念书,不惜放弃了自己的上梦想,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习呢?

葵花是一个天真、懂事的好女孩。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每天放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给奶奶看病,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让哥哥在别人的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每当到这些情节,我都会情不自禁流下动的泪水。葵花的这种坚强与乐观,真是值得我们习。的确,快乐固然可贵,但痛苦更是可敬的,我们应当正视痛苦,正如那首歌中唱到“阳光总在风雨,请相信有彩虹……”。痛苦会锻炼我们,使我们更加成熟。

通过这本书,我受到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我也被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纯朴情而动——这就是曹文轩纯美的文世界。

周末,我了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这本书令人动,它讲述了青铜和葵花遇到困难,决不放弃的故事。

城里人葵花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住在大麦,青铜一家收留了她,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变成了哑巴,他用手势和别人交流,他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葵花,总把最好的东西给葵花,所以泪水经常会模糊葵花的视线。有一次,暴风雨掀掉了青铜家的房顶,大水淹没了他们的房子,一家人只好天天住在草棚里,奶奶卖掉了一直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为的是给青铜葵花盖一座美丽茅草屋。冰项链这一章写了在冬天时,葵花要表演节目,排练节目的刘老希望葵花能戴上银项链,可青铜家太穷,没有办法,青铜看见透明的冰凌,便给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当葵花戴着冰项链走上台时,台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两样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爱的力量,还有就是永不放弃的精神。爱的力量能让人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而只有具备永不放弃的精神,不向任何困难低头,才会获得成功。

和青铜葵花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遇到的困难和他们所遇到的困难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我以要以青铜葵花为榜样,做一个具有爱心,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好孩子。

这段时间里,我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和一个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两在一齐生活了五年之,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属于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就天天盼望她回来。青铜因为太想念妹妹葵花竟然喊出了:“葵-花-!”青铜是个哑巴呀!他对葵花的浓浓的情谊赛过亲兄妹。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动的人是养鸭子的嘎鱼。刚开始嘎鱼因为葵花没有选择在自我家生活而对葵花有些恶意,可是之,葵花在和青铜躲藏的时候,由嘎鱼为他们送饭吃。我认为其实嘎鱼的心肠并不坏,他在别人需要他帮忙的时候伸出了自我的援手。因为他明白葵花过不了多久就要离开大麦了,大麦所有的人都会想念葵花,包括嘎鱼。所以这段时间他对葵花他们异常好。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善良这一部分,每个人在别人需要帮忙的时候会露出善良的一面,甚至是罪犯也有温柔善良的一刻,就像我以往过的一个故事《用心里的善良换取别人的善良》一样。

善良是人们的本质;善良能够得到他人的尊重;善良,人生的第一基础道路!人之初,性本善!

3、阅绿山墙的安妮的

傍晚,漫步在幽静的山林石径间,仰望天空,繁茂的的枝叶放肆缠绕着厚厚的云层,天空犹如娇艳的新娘子,羞涩把脸颊藏进了红盖头。慢慢的,西边那最一片红霞仅存的斑斑点点也投不进来了。在这奇妙的夜色里,这片山林仿佛于世隔绝,白桦摇动着枝叶,象对我招手,鸟扑棱着翅膀,好似唱着一首悠扬的“归巢之歌”。一切都是富有生命力的,这时,我的幻想也仿佛插上了一对隐形的翅膀,在风中自由飞翔……说起想象力,我不由想起“安妮?雪莉”这位爱幻想的孩子来。

安妮雪莉是加拿大作家西马德蒙哥玛丽写的 《绿山墙的安妮》 这部说中的主人公。说主要写了: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女主人玛丽拉和男主人马修因为年事已高,因此想从*院收养一名男孩,既可为这寂寞的农家增添生活的乐趣,也可以多个帮手,以减轻负担。可阴错阳差,*院给他们带来的却是一个姑娘――安妮。安妮长着一头红发,满脸雀斑。她虽然从失去了父母,却活泼开朗,善良率真,大家都很喜欢她。最,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考取了女王院。一年取得了一级教证, 并获得了大金。本来她可以有很好的发展,但她不忍心离开朝夕相处温馨亲切的.绿山墙,和为自己付出心血而影只形单的玛丽拉,她毅然决然放弃了继续深造的大好机会。

安妮?雪莉和我们少年儿童一样都有着相同的特点,那就是爱想象。她善于从平淡的生活中汲取无穷的乐趣,幻想创造了美与快乐。一个普通的湖,在她眼里就成了“闪光的湖”,一方池塘被她称为“柳池”,一株开花的果树,被她那爱想象的双眼“浸泡”,就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白雪皇”……

我也是个爱幻想的女孩,每当我的想象力又飞出我的身体去溜达的时候,我准会呆呆坐着,双眼直勾勾瞪得老大老大。幻想犹如一个神奇的隐形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心灵深处安了家,就像一位“忠实的知音”,总是形影不离陪伴着我,让我受世界的美好与快乐。

夜色越来越浓,夏虫低鸣着悠扬的乐曲,诉说着秋的来临。路边水塘里有几声蛙叫,似乎在说:“快回家,呱呱。”我转过神来,对着妈妈说:“我们回家。”

4、生《青铜葵花》

青铜,一个倔强的男孩;葵花,一个善良的女孩。《青铜葵花》是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那么关于《青铜葵花》的怎么写呢?下面是职场微点阅网整理的生《青铜葵花》四篇,以供参考。

今天,我了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书,这本书十分人。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一拿到这本书,我便津津有味看起来。

《青铜葵花》主要描写了一个叫葵花的女孩和一个叫青铜的男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冰项链这一章。写了葵花要去演出。因为他们家生活本来就十分贫困,青铜就只好去屋檐顶上取下一些冰块,然,用嘴巴在冰块上吹一个孔,当他吹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他的手被冷得肿了起来,他拿着那条项链回到了家中,第二天,葵花戴着冰项链,在台上显得光彩夺目,台下的观众们都赞叹不已。我觉得他们家虽然贫困,但我知道他们比我们现在的一些人过得更加幸福,快乐。

现在我们家庭里虽然差不多都很有钱,但生活得一点也不幸福,也一点也不快乐。快乐这个词语和一些人很接近,但是和一些人十分遥远。快乐到底是什么?也许你自己也不知道。有些人一生就是因为没有拥有快乐才开始犯罪,才开始他的不法人世的。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快乐。要牢牢抓住它,紧紧抱住它,不要在让它和我们再次擦肩而过。如果我们失去了它,就永远也拿不回来了!

我十分喜欢这篇说,因为它给我们的启发很大,给我们所有人的启发都很大啊!

青铜,葵花。葵花,青铜。这两个名字深深刻在我的脑中,不因为别的,就凭他们之间纯洁的爱已经足以打动我了。曹文轩叔叔的《青铜葵花》让我与这对兄妹结下了不解之缘。

合上书本,外面早已是灯火阑珊处。我掩卷沉思,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之间为何能拥有超越亲兄妹的爱?然而,经历了那么苦难,他们为何都挺了过去?又是什么力量竞能使一个哑巴平生第一次开口说话?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的脑中浮现,不得不使我再一次去打开《青铜葵花》,去寻找答案。

每日清晨,我翻开《青铜葵花》,心中无比激动,早已沉浸其中。终于,我找到了答案了!相互信任是他们超越了亲兄妹的爱的基础,哥哥想保护妹妹的心更坚实了他们彼此的爱。正是因为这种至爱,在苦难面前他们才变得坚不可摧。苦难是必然的,关键在于对待它的态度。当你选择正视、尊重苦难的同时,它也在正视、尊重你。

回头再看看我们,父母让我们扫个洗个碗,却是千百个不情愿。习上更是如此,一点点作业就叫苦连天,我心中总想:等玩够了再写吧!结果呢?无疑,在如今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青铜葵花》就是一种声音。

其实,书中还有另一种声音,那就是青铜尽平生力气说的第一句话:葵――花!短短两个字却道尽了人间的`至亲至爱,更体现了一个哥哥对妹妹无尽的思念,试问:又有哪一对亲兄妹能做到如此?也许这种力量才使得一个哑巴开口说话。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大苦之必定是大甜,正如福祸相依是一样的道理,从此,我常常遥望村口芦苇荡的尽头,遥望青铜、葵花的所在,想问一声:你们还好吗?

我满怀好奇了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一书。这本书给我打开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世界。让我受到了一种我从末知道的苦难,它深深动了我,我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之间深厚友情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他们俩都有着极其苦难的经历。青铜五岁的那年深夜,芦荡着火了。大火熄灭的第五天,青铜就变成了一个哑巴,再也不能说话了。青铜没有朋友,也不能上,每天只能孤独和牛一起玩。女孩葵花从失去了妈妈,跟随爸爸从城里来到了一个叫大麦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孤单寂寞而且不会说话的农村男孩青铜。来,葵花的爸爸因为寻找她,意外掉到河里淹*,从此可怜的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幸好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兄妹相称的好朋友……

完这本书,我动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却承受了我们所难以想象的太多的苦难。想想自己,有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有条件优越的校,有关心爱护我的老、同,真是太幸福了!可怜的青铜、可怜的葵花,到我们家来吧,让我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一起去校,每天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成长……

《青铜葵花》是一篇长篇说,讲述了7岁以兄妹相称的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历经千辛万苦的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故事。令人啧啧赞叹,也同样更加令人爱不释手。

这本书细致描写了许许多多人至深的故事。其中有青铜对妹妹的关爱:为了让葵花能,青铜放弃了自己上的梦想;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光,青铜捉萤火虫做南瓜灯;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着腮帮子做冰项链……有葵花对家庭的付出:为了给自己的家庭省钱,葵花没有拍照;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葵花放就去采芦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让哥哥被别人看起,葵花教哑巴哥哥识字……

这一家人互相扶持,互相关心,虽然贫困但仍然开心快乐,着实的令人动。从他们身上,我到了很多很多:风雨过总有彩虹、只要真心付出总会有回报、在贫困中不能失去意志,贫困不能移……

这本书真的是一本好书,了这本好书,我懂得的道理更多了,同时也更加深刻了。我以一定会多书,多好书的!

5、《文化苦旅》作文3000字四年级作文

我始终不相信能写出这些文字的人会道德低下,我并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诋毁余秋雨的书,看的时候我只是到心痛,到那些骂他的人十分的可怜。他们不懂得真正流传下来的不会是他们那些诋毁他人的话,留下来的只有思想的积淀。不能不说迫害文人的事情从古至今从没断过。秦王焚书坑儒,造成历史的模糊,清朝文字狱,还有文化大**。甚至这些还不受国界的限制,著名的哲家苏格拉底也毅然喝下了毒药。书页上全都是血。我十分庆幸我没有生活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更加庆幸我没有活在六七十年代。

曾经在书店听见两个人在谈话:

“买些什么书呢?”

“这么多呢?挑挑……”

“余秋雨的?”

“嗯?那个……那个……有点……算了吧……”

有点什么呢?我站在旁边很想问一问。是受不了他文字的重量吗?,如果没看过,又是听谁说的呢?余秋雨的文章是有锋芒的,而且锋芒毕露,他会去批评一种人,会去批评一种社会现象,难道是他说中了谁,谁受不了了?

不管别人怎样说,我依然会余先生写的书,一直下去,受文的重量。

这一万多字,算是不多,也有我的一些悟,高一的孩子也未必出得了什么太过深沉的悟,这也可能与思想还不健全,或者与性格的不健全相关,写出这些一半是为了作业,另一大半也是想排挤心中的郁闷。看与不看都是一样。这一篇看山故乡是序的东西,也属于书笔记的一部分,不看这本书,我是不会写的。

写在电脑上也是为了方便算字数,如果有雷同,那是不可能的……

1道士塔

《道士塔》是《文化苦旅》中的第一篇文章,我认为这一篇极其经典。

我并没有去过莫高窟,以前是很想去的,滚滚黄沙,大漠孤烟,却有敦煌壁画,亦真亦幻。可现在我真的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那里。我不配,我不能去真正的领悟古人对*的热忱,不能真正的受到现代研究者的辛劳和付出,不能更深领会那个时候一个民族深重的危机并不只是外国的侵略,清*的软弱无能。去了跟没去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再次加快了这些色彩脱落的速度,何况我要怎样去看那个早被搬空了的藏经洞?所以就不要去了。

敦煌本该失中华最值得骄傲的,比之长城它多了绚烂,比之皇宫它多了内涵,可最它却是中华之伤。

在第二节里,余秋雨一开始并没有写他自己的受,而是两段的叙述,他写王道士怎样将洞壁上的“唐代笑容”、“宋代衣冠”刷白。他写王道士怎样将塑雕“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余秋雨的笔触很轻,只是略加了些修饰,来却痛入骨髓。我自认为不是易动情的人,别人可以看到哭的故事,我最多也只是皱眉或者面无表情。可能这次是真正的受到了笔者压抑在文字下的心情,并且被他带动了。我想他写的时候一定是在苦笑吧?苦是痛苦,笑是惨笑。

的一段有一种亦真亦幻的觉:

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只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困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一片惨白。

到这里我的脑中也开始了一片惨白,可这也只是悲剧的开始。有时候会想一想,事情到了什么程度才可以说是悲剧?莎士比亚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他们只是一部分人的悲哀,就已经是悲剧了。可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又该怎样诉说?还有什么比失去自己国家文化更为悲伤事情?一个民族的悠久的文化都没有了,这个民族怎能不消亡?

王道士完全不能明白,这天早晨,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一门*性的问,将靠着这个洞穴建立。无数才华横溢的者,将为这个洞穴耗尽终生。中国的荣耀和耻辱,将由这个洞穴吞吐。

有时候真的很高兴中国并不是没有不懂书,不重书之人。很是庆幸文化遗产没被搬空,还剩下了一些。但是王道士既不懂书又不重书,他用这些书交换来了一些银两,一个山洞的经卷,只是换了些银两!我却根本不可能去恨他,他什么也不懂。所以将这些恨转给了斯坦因他们,可惜我没有深厚的识,我不能像余秋雨说的那样拦下他们的车,比比问的高低。我不想听他们说些什么:我们无力研究。只是想请他们停下车:什么都成,就是不能这么悄悄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斯坦因他们的行为是强盗的行为。强盗又要如何研究敦煌文化?

余秋雨比我想的要深。这是一定的。

拦下了又能怎样?

我不经又叹息了,要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下来了,然怎么办呢?我只得送缴当时的京城,运费姑且不计。但当时,洞窟文献不是却也有一笔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装木箱,只用席子乱捆,沿途*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在哪儿歇脚又得留下几捆,结果,到京城时宜零零落落,不成样子。

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这句话中就说得不太舒心。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应该驶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他停住在沙漠里然大哭一场。

我好恨!

我也好恨。可仍然是我有什么资格去恨?我恨了又能怎样?最多证明,我是个很有良知的中国人,我在那个时代又能做出什么?凭我的性格估计会想一想,然让斯坦因他们走,带着这些书卷走,我唯一能做的、可能做的就是让他们走,我求他们帮这个民族保护这些书。记得在看《天》的时候,唯一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幕就是老图书管理员抱着那一本古板的《*》,他并不是要神灵保护,我更加得不信神,我只是希望这些书保存下来,不管是在谁的手里,只要他们能保存下来,民族气节在这个时候都没有用,一个民族都要灭亡了,还谈什么民族气节?

还好,还好。比之庆幸我没有活在那个时代,我更加庆幸这个民族活了下来,这个民族里有那么多优秀的人,他们可以忍辱负重(我一直认为忍辱负重闭努力刻苦更需要勇气和毅力),让世界承认,敦煌的灿烂在中国。

2阳关雪

渭城曲

渭城朝雨?徘宄荆?蜕崆嗲嗔??隆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首诗是王维的,而王维是个极风雅的人物,命也还好,比之李白和杜甫那时强太多了。所以只有这样一个人在送别好友的时候才能豁达的道出:“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尤其是在阳关这样一个方。

我同样也没去过阳关,呵呵,又是一个罪过。还好我过了《阳关雪》。

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土石,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把大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才叫。在这样的天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中独个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我很喜欢三句的排比,我一向最不会答的就是“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好处?”因为我最懒得背的就是套话。徐志摩曾在诗里叹仰望群山时的“渺”,但余秋雨却看到了“巨人”。所以我想余秋雨的心大概很大,心很的人,是写不出来的。至少我自愧不如,也对我本就只是个“孩子”,又有什么资格说出这句话?孩子自愧不如就对了。

孩子也是不会想到,这里有“远年的坟墓”。

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坍,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他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的又是那么密呢?只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信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塑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有一阵烟尘,都散远去。

很合乎情理,却在意料之外。那些都是离我们好远好远的年代。这里是一大段的对比,诗意盎然,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是的我在黑夜中哭吗?是出嫁的我在黄昏中等待爱侣的归来吗?是白发三千丈的我等待孩子吗?

思念是不是才是人们最悲伤的情啊?但都散去了。他们只是些历史的尘土。走在这里是否就是穿越了时空呢?没去过,我无法作答,只能受。受着就突然有了想写说的欲望,写写那时的等待,写写那时的厮杀。常常觉到在写每一篇说的时候,自己既是笔者又是者,从没预测过之要发生什么,如果真是这样,我真的很想试试,提笔之际却又突然想道,写不出来啊,那是人的心,凭我怎能体会?靠电视剧,还是过的说?我一直在思念,思念的却又不是亲人。转而就有了一种想要出发的念头,可这似乎更不可能。

那还是继续下去好了。终于到了阳关古址。

于是,九州的话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有温淳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

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沙坟如潮,身前寒潮如狼。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这儿因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来都成了兵士们心中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塑风之中。

这里不是白帝城,这里不是黄鹤楼,这里更不是寒山寺。这里没有修了又修,庆幸,所以我想这里才看得到历史。开篇作者就说到文人和着一个又一个风景,文人可能才使风景有了名。所以余秋雨才来到了阳关。但这些方都是文人的精神家园。从上开始我就一直被老逼迫着去背那些根本不懂的诗文,从没有过要去诗里词里写的方,可能也是那些诗词离我们真的年代太远,得更多的现代文里去都是对自然的描写,更让我讨厌的是,一大半分都是把人的精神、人的故事强加给自然,自然就是自然,一座山峰、一池湖水都属于自然,人为何还要强加进去?自然有自然的灵魂,我永远不会把杨树想成卫兵。古人较为尊重自然的吧?他们建楼造阁是为了更好的理解自然的精神。阳关是有自然的,阳关同样有着人,自然在渲染人心中的气氛。风景不变,但年代变了。

回去吧,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3风雨天一阁

天一阁是一座藏书楼。

过这篇文章,我才了解,藏书有多难,藏书者有多难,书有多难。其实我家的藏书并不少,甚至可以说很多,父亲喜欢收集,我也喜爱收集。真该谢,我们没有生活在文化大**的年代。父亲曾经跟我说过爷爷的事情,大多已经记不得了,却有一件始终忘不了。爷爷也是爱书藏书之人,曾经有一整套二十四史,曾经是曾经,最终还是在那个年代被付之一炬,父亲那时候很,只是听爷爷讲起,每每讲起,父亲都能觉到爷爷的心痛。也许正是这份情的渲染,父亲每次去书店总会对我讲起这些,并且总说老了以,一定要买一套。

书真的就存不下吗?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由顺理成章的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的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洋,把广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上始终是一种真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他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上面这段文字,是我在整本书中最喜欢的一段。有时候也会想一想这些矛盾,就像是在《道士塔》里一样,藏经洞中的书如果说是被骗去的,那其他遗失的书,便一大部分是被中国人自己毁去的吗?秦王焚书坑儒,我不想在多说些什么。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难道就那么难被统一的管理起来吗?一个民族连自身的文化都失去了,还能剩下些什么呢?沿袭每个朝代的,每个年代的,就是书。为什么书还会漂泊着,然在漂泊中消失?书得罪了谁?每每引火上身,烧到只剩下漫天的灰烬?书只是在那里,躺着等人翻看。最安静的是书,最被动的也是书。它没有嘴,不会求谁来保护,只是等待。

还好有了一个叫范钦的人。还好,还好,他给书建了一所家。范钦不偏激,很理性,很现实,作为文人,他没有李白的豪放,没有李商隐的忧郁多情。他藏书,不是为了炫耀,藏书只是因为他有文化良知。他明白书的重要。书,我也了快十年了。却始终没听过一位老对我讲过书的重要,所以至今,书的重要我理解的也没多少,问到多半也是回答大众的回答。并不会记在心里深入骨髓。范钦却是深入骨髓了。所以便不再是嗜好,不再是才情了。

总觉得这是一种奇怪的统一,有才情的人去写书、写词、写诗。理性的人却藏书。都是文人,却走在了两条路上。也许正是因为这份过分的理性才是藏书必备的性格。我是没有的。

范钦同样是一个聪明人,他并不是聪明,也不是一种博大的智慧,他的智慧体现得如此偏激。他分割财产的方式确实过分,却保留下来藏书的执著,并且在传承着这一份执著。有时候我也会想一想,面临万两白银和藏书楼,我究竟会选择哪一个?按照理性,或者实际一点,我一定会选择万两黄金白银。但是前提是,我没有对书的执著,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对书的一种热爱。我现在也会去怀疑我对书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是消闲娱乐吗?如果这样我一定不会去看什么《老子》、《庄子》。可看书去书店也确实是在我闲下来的时候才会做。也许可以说,我并没有对书的执著,我以为是重视书的。但对于这座藏书楼,是不够的。

天一阁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险些忘了书真正的存在意义,不过毕竟没忘。上楼的200多年也只有10位大者。知道乾隆编写了《四库全书》,虽然《四库全书》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结局。在这里,余秋雨提出了家族血液和社会的矛盾,这里我并不太懂,所以我不想说些什么冠冕堂皇的假话。我理解不了一个家族的负担,也不能真正了解社会的矛盾,还好有了一个解决的方式。

只是这座天一阁终还是没有一个好的结局。楼还是毁掉了,唯一可能与《四库全书》命运相比好一些的,只是那些书没有变成包零食的纸这类焚琴烹鹤的事。这座楼终归是被重修了,真该谢那些有良知的者。天一阁更像是一座碑。

4牌坊

我是女孩,所以这篇关于牌坊的书笔记的必然是要写的。

丈夫*,爱人*,另一方去自尽,虽然因为爱,但这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何况是那些连见也没有见过一面,嫁也没有嫁,就跟着去死,算些什么?立了牌坊不觉得可笑吗?如果真的为情去死,有真会在乎一座牌坊?牌坊怎比得上至死不渝的爱情?余秋雨也写到了尼姑,来,却觉得尼姑也比那时的女性好得多,她们虽然寂寞,却不用嫁给不爱的人。

忽然掉下一个布包,急急打开,竟是一叠绣品。一幅一幅翻看,引来一阵阵惊呼。大多是花,与花圃里的一样多,一样艳,一样活。这里有的,花圃里都有了;花圃里有的,这里都有了。还绣着一些成对的鸟,丝线的羽毛不信是假,好多手都身上去摸,女教组织了。问她是什么鸟,竟又红着脸不知道。问她这是尼姑们绣的吗,她点点头。问尼姑们在哪里得这般好功夫,她说,从在绣房里。这些她都知道。

她都知道,所以我也知道了,女教也同尼姑们一样,从习这些女红。尼姑们绣了一对一对的鸟,可能,我猜是比翼鸟吧?她们都向往爱情。那些尼姑可能也和这些老一样,是为了自己的幸福才从家里逃了出来。我们还有父母,无疑是不她们幸福的,所以我们没有像她们一样,像火一样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可能正是来自这个社会的禁锢。所以那时真正的爱情,才要比现在的爱情人的多吧?这是一句题外话。

她们追求的爱情,少不了的,必然有的是自由。自由对她们来说,才能真正的理解。我们都谈不上理解,自由,天天喊着自由的我们,真正的理解自由的含义吗?他们为了自由,会去放弃生命,我不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或者愚蠢的。她们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信念,确实在没有什么了。

一天,乡间很少见到的一个老年邮差送来一封信,是给一位女教的。来又来多一个男人,校里的气氛怪异起来。再几天,那位女教自尽了。孩子们围着她哭,她像睡着了,非常平静。其他女教也非常平静,请了几个乡民,到山间筑坟,生们跟着。那个年龄最大的生走过牌坊始不知嘀咕了一句什么,“胡说!”一声断喝,同时出自几个女教的口,从来没见过她们这么气忿。

……这条路干净多了,路边的牌坊都已推倒,石头用来修桥,摇摇晃晃的烂木桥变成了结实的石桥。……孩子们低下头去看,看见老的布鞋,正踩着昔日牌坊上的漂亮雕文。

我真的很希望她们都能得到幸福,都有像热火一样的男子来爱她们。

我真的希望女人有一天不再是housewife,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品。人的思想不该只停留在2000多年前的中世纪。那些牌坊终于倒下来了。它们也是历史的碑,很沉重的碑,压在中华的肩上,是一道道的伤痕,会留下痼疾吧?几百年,几百年……是该卸下来了。那些伤痕太过难看了。伤痕渐渐就刻在了心里面。对女子的压制,太过沉重,太过痛苦,最让人难过的是,女子的性格没剩多少了。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最近,也看了看哲方面的书籍。里面阐述了两种关于正义的解释。一种正义是对掌权者,一种正义是对弱者。如果把以前的三纲五常看作是正义,那么女教们真的就是反社会的,是非正义的。如果是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去反抗一个社会。我佩服她们的勇气。她们追求的东西,她们也从未放弃过。我不如她们,我没有她们对追求的东西执着。所以我不能成为一个好生,我不能去做成什么。我会试着做到。

5信客

一开始,我并没有选这样的一篇文章,因为他的主人公只是一名信客。写来也是一时兴起,因为我在一片红色中,也看到了现在的一位信客,那个动了中国的人。

乡间的故事,我不熟悉。平时也只是听爸爸讲一讲。讲乡村的路,讲乡村的生活。也只是觉得好玩,并不多想。乡村给我的觉是很纯朴干净的。我觉得干净这个词十分的适合乡村。其实,想一想也该明白的乡村,也是人生活的方,自然也有悲欢离合。

这篇文章似在写乡村,其实细细品味也不尽然。他写的该是一座桥,连接两个世界的桥。这座桥只是一个人,很细很窄,却那么必要。只是人们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贵。我知道这句话很俗,却很适合这篇文章。桥的苦有谁又明白了?

年轻的信客也渐渐变老。他老犯胃病与风湿病,一反就想到老信客,老人什么都说了,怎么没提起这两宗病?

……

更会有一些农妇听了死讯一时性起,咬牙切齿憎恨城市,憎恨外出,连带也憎恨信客,把他当作死神冤鬼,大声讹斥,他也只能低眉顺眼、听之忍之,连声诺诺。

……

那位同乡下不了台,硬说他是私闯民宅的偷,拿出一封假信来只是脱身伎俩。为了平息那个女人的哭闹,通向狠狠打了他两个耳光,并把他扭送到了巡捕房。

也许还有更多,人们只是看到远方的来信,只听到了亲人的祝福与思念,就是没看到信客的辛劳,甚至更多的是埋怨。老信客没有告诉年轻的信客这些,也许就是怕他不愿意做,信客的苦难,老信客当然清楚。有时我真想问问,甘心吗?这样看人脸色。换作是我早就不做了,更别说要听怨妇的思念。怎么受得了?但他们却都极认真去做了。负起了所有的责任,很是认真。他们并不热爱自己的职业,现在又有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职业?他们只是有这份职业,就去做好,因为他们身上有着众人的信任。有时想想,其实,把兴趣和热爱当作是职业,才是真正的悲哀,因为会渐渐忘记初衷是什么。往往最只会变成是为了钱,不会再是兴趣,更不会去热爱,然就变得乏味了。他们却是不同的,他们也许本来就并不想做信客,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初衷,就不用谈到忘记了。一身只剩下了信任和责任。该说这很可悲吗?活着都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做事总要知道为的是什么。可能只有他们才是真正为了人民。我知道这句一样很俗,却很合适,他们不为自己而活,为的是村民。我做不到,所以我佩服他们,是真的佩服。

这样也就想到了《动中国》中的那位邮递员,我看到镜头里的他,在抱着驴的头哭泣,他一个人,走了那么多路,他又寂寞。我害怕寂寞同样享受寂寞,曾经我这样认为,或许我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哭也只是为了寂寞。我居然被这种“为人民服务”动了。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真正的为人民服务,我知道什么叫人不为己天诛灭。也许是因为他们真的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我才被动了。只有是真的才能动别人,“编”总是不如的。

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旁。此时的乡人以大多不知道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

为什么修在了老信客墓旁,初时我不太懂,了几遍也没多注意,现在却想好好的想一想了。大概是因为老信客是他的老吧?

6腊梅

我最喜欢的花,就是梅花,这可能也与老家在南方有关。我很懒得说那些大家都说得够多赞得够多的话,听着就都无聊了。真正喜欢梅花的原因是因为陆游的《卜算子》。那时的自己也有些太过清高了,变成了傻。

这篇腊梅,是余秋雨在病中写的。听人说过,得病的人都回多少有些绝望,我想这话是真的,初二的时候发烧,有时住宿,等父亲来接我回家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自己就站在楼道里,看着玻璃创伤映出的自己多少失神的样子,心里想的居然是如果得了sars,死掉了怎么办?这几天的同被传染了怎么办?

所以医院真的不是个好方。

……院子里树木不少,可惜已是冬天都凋零了。平日看惯了山水秀色,两眼全是饥渴,成天在树丛间寻找绿色。但是,看到的只是土褐色的交错,只是一簇簇相同式样的病房服在反复转圈,越看心越烦。病人偶尔停步攀谈几句,三句不离病,出于礼貌又不敢互相多问。

他们可能体会到的才真的是生死之间的绝望。更何况这满目的萧然。大家都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做得到的是圣人。既然不是圣人那也就不要装了。只是医院的气氛更加不好了。平时就算没病,看到这些也不会开心的起来。何况*?

只有两个病人一有机会就高声谈笑,护士说他们得的是绝症。他们的开朗很受人尊敬,但谁都知道,这里有一种很下力气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谈笑很少有人倾听,因为大家拿不出那么多安慰的反应、勉强的笑声。常常是护士陪着他们散步,大家远远看着背影。

我想这两个病人是看开了,看开了生死。他们可能是早已经绝望,所以就去更开心的过每一天。或者他们是听天由命了,不同于绝望,他们心中是有一丝希望的,在神眷顾之前,他们也要开开心心的过下去。但这样的情景,却更让他人到了强烈的对比,既羡慕他们,又同情他们,同样更加重了对自己病情的忧虑。有过一种说法,一百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如果将这一百种的悲哀说出来,与这一百个人分享。来所有人都不再悲哀。在医院这样的方,毕竟离死神太近,所以必然失效了。

在这样的冬日里,梅花却盛开了。只开了一树却也够了。因为这一树的花开出的全是希望。这一定是一种生命的奇迹。因为相信了这种生命的奇迹,所以活下去有何不可?相信一种奇迹,守护一种奇迹,就变得那么重要,就算梅花注定是要在寒风中盛开,或许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奇迹。

现在,所*人的情都投射在腊梅上了,带着一种超常的执迷。与我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一早醒来就说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有一位甚至说他简直是被香气熏醒的,而事实上我们的病房里腊梅不近,至少隔着四五十米。

我想这是因为他家的心全在腊梅身上,也就是那些希望。

……花瓣*不加一丝混浊,清得没有质,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整个院子不再有其他色彩,好像叶落枝*闹了一个冬天,天寒冻的闹了一个冬天,全是在为这枝腊梅铺垫。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浅蓝色的天空摇撼。病人们不再厌恶冬天,在腊梅跟前,大家全部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这里的美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梅花确实是冷艳的,她却把自己开在这样一个方。我还想再加上一个词语,就是骄傲,冷艳的女子都是骄傲的,她傲立在冰雪里,便是骄傲于自己的美丽。傲视了冬天里一切的灰暗。

……争论是经常发生的,争执不下了就一起到花之前仔细数点。……病人们甚至会披衣起床,在寒夜月色下把头埋在花之间。月光下的腊梅尤显圣洁,四周暗暗的,唯有晶莹的花瓣与明月遥遥相对。清香和夜气一样和,浓入心魄。(数梅)

……最,她终于直起身来向大楼微微一笑,冲着大雪报出了一个数字,惹得楼上楼下全都欢呼起来。数字证明,承受了一夜大雪,腊梅反而增加了许多朵,没有凋残。

还有为花架伞。总觉得这些举动多少很是孩子气,虽然我也并未长大,但这些事我也似不会做了。他们像是在保护自己的孩子。也是他们心中的希望。看着看着却被这些稚气动了。这些才都是真的,不是在社会里天天带上假面。人性的可爱居然就这样表现了出来。

7三十年的重量

我是个爱回忆的人,也可以说是念旧的人。尤其是上了高中,我无时无刻想念着朋友,一个假期,却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思念,还有随着思念和回忆沉淀下来的重量。

我是十六岁,也只是三十年的一半,儿时的记忆又没有多么清晰,我凭什么来写这篇笔记,凭什么来体会人家三十年的重量,太过可笑。那我就来写一写时间。时间真改变了太多的人和物。我算是比较幸运的那一个。

我很恨的老有两个,恰巧她们都是我的老,一个教语文,一个教数。正好她们的觉也都一样能够。很爱的老也有一位,是教音乐的。她却是对每个人都好,是种博爱这三个人我都记忆深刻。六年级离开,再回去已经是初中毕业,中考过。三年,我不觉得能改变什么,问一问,这三位老已经有两个离开了校。再抬头看看的校园,也已经和三年前的记忆不同了。突然就有一种怅然若失的觉,那些恨突然之间就变得很渺,这三年撑着我走过来的支柱也变得无力,三年的努力,我只是为了鄙视那两个恨我的老,并且让爱我的老欣慰。

余秋雨有很好的老,我羡慕他。他爱他的老敬他的老,我自惭形秽。

,请原谅,我们已经忘记了30年前的笔墨,失落了那番不能复制的纯净,只得用两双中年人的手,卷一卷30年的酸甜苦辣给你。

在你年前,为你执笔,我们头上的一切名号、头衔全都抖落了,只剩下两个赤诚的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超拔烦嚣,悟到某种跨越时空的人间至情。

凭借着这种至情,我有资格以30年前的中生的身份对今天的青少年朋友说:记住,你们或许已在创造某种永恒。你们每天所做的事情中,有一些立即就会悔,有一些却有穿越几十年的重量。

那么谢谢了,可是现在十五六岁的我们和那时的他们又一样吗?我们没有那是他们有的单纯,有也很少了吧?真该说句悲哀。三十年连这个世界都在变。说到悔,我只是希望自己无论做过什么,都永远不要悔。悔是无用的也是耽误时间,所以我不要去悔,但我想我同样得不到什么永恒,本来付出的就是很少,再加上性格,除了某人,谁能记住我呢?对于永恒我不奢望。但我还是多少懂了些余秋雨的情,在这里,他用的是第三人称,使抒情更为人,老生的一份至情,生对老的一份至情,留下的便是永恒。这也是我羡慕之处。我有能让那位老记下?答案我自己都猜得出,怎会有人记下?30年没人会记住。那时可能给怕我连这篇文章也会忘记。15年都已经很长,怎能去想象30年以。之会是一个时间怪圈,30年前评选自己作文的老,30十年要被自己评选。时间也真是怪异,明明分开的,只有一次相交的两人,却又有了一次奇怪的交汇,然却又是分开。时间是在开玩笑吗?还是想说一说的同。分开,我并没有联系过他们,中考的聚会也只是一时兴起,却发现一切都变了。很多比以前比我习好的人却并没有考上一个比我考上的好的中。我真的好奇怪。是我的运气太好,还是他们的运气太差?我不知道,三年,改变得太多了,真得太多了。还是那一句,30年呢?又该是个什么样子?我的初中同又会是什么样子?不敢去想象,也不想去预计,生活的方向往往与预计背道而驰,活了16年,我也该是知道的。所以很想在这里问一问,永恒究竟是什么?

我还未到中年。

我想,我在三十年前是体会不到多少人生的隐秘,在过30年以在人生的边沿徘徊,而边沿毕竟只是边沿。因此说且不说其他,就对人生的体味论之,最有重量的事现在,是中年。

我体会不到中年人身上的重量,却可以看到,爸爸妈妈也都是中年人了。我很幸运,他们都有很好的工作,我看不到他们身上过多的操劳,他们也都很一致的不显太老,他们也都不是易伤的人,如果说伤,可能也就是父亲了。尤其是他在要我给他拔白发的时候,什么时候父亲有了白发?以了能还会问,什么时候父亲的头发全白了?在心里问,不敢问出声来,四十几岁,并不老,但也不年轻了。他们的心情,我不能骗自己说理解了,但我中有一天也会理解的,这还是能预见的,在30年

3年,10年,30年,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组成的了。16年也自有它的重量,毕竟经历了很多,爱、恨、离别、思念、还有一些幼稚的勾心斗角。16年总会懂些什么。写了这么多突然开始怀念那时还没有上的自己,还有一、二年级的自己。那时候还很单纯,比现在纯净多了。也许我是该早早的忘掉那些回忆,毕竟人是该往前看的。16年,该有这个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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