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上场了》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寂寞上场了》的书,是台湾著名的绘本作家几米写的,失乐园丛书中的一本。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这本书精美的绘画所引住了,每幅色彩艳丽的图画都配有长方形花边相框。图画下面是几行简短的文字,读起来朗朗上口。
书中描写的是一群住在失乐园里的小朋友,他们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住在失乐园里的小朋友都有着自己的烦恼,眼镜小乖和粉红小象她们都有一双彩虹眼镜,可惜看不见,但是她们会用自己的想象力和身体走进这个五彩的世界,眼镜小乖说苹果的颜色像彩虹一般,粉红小象说柠檬的颜色是酸的。她们彼此了解,毫无保留地把爱传给对方。
大树人不是人而是一棵树,当包子头受到别人欺负时,他都会向大树人诉苦,大树人就陪着他一起流泪;当小朋友迷路的时候,大树人就会帮他们找到自己的家,大树人虽然不是人,但他却像一位心理老师给所有小朋友温暖和希望。
驴头妹非常的善良,可是迷糊的天神竟然忘了把她的驴头换掉,每天晚上驴头妹都会对着月亮默默地许愿:明天能让我变得漂亮一点吗?驴头妹常常因为自己的外貌难过地流泪,泪水滴进了草丛,立刻开出了美丽的花朵。告诉我们,最美丽的人不是外表的美丽,而是内心的美丽!
其实小天使娜娜不住在天堂,而是住在彩虹糖果屋的玻璃橱窗里,每当失乐园的小朋友不开心时,都会把心理的烦恼告诉娜娜。每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橱窗里的小花就会一片一片地飘起,小天使娜娜便会把小朋友一天的烦恼藏入花心,花儿再慢慢落入泥土埋掉。可是没人知道一个天大的秘密,小天使娜娜被下了咒语,必须要喝下小朋友五十滴纯真的眼泪,才能解除咒语,开口说话。我多想收集齐五十滴纯真的眼泪,找到小天使娜娜,帮她解除魔咒,帮助失乐园里的小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有了个想法,对妈妈说:“妈妈,我打算用我的压岁钱买一套《失乐园》全集,送给那些有残疾的小朋友,希望他们可以像失乐园里的小朋友一样,积极、乐观地成长!”
拓展阅读
1、苏教版八年级上册一单元作文:《钢铁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十月的风雨,冲刷着一位*的心,冲刷着那一块在烈火与骤冷中炼出的钢,是多么的光彩耀人!当我读完整部小说后,感觉保尔就如同一位在荒漠上长途跋涉的旅行者,同许多人一样,都渴望走回青山绿水之间,不同的是,他比别人多了一分信念,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常常会遭遇各种挫折和失败,所以不要轻易地说自己什么也没有了,坚信前面就是绿洲,那么,沙暴也不能动摇你的意志,只会使你离目标更近,让生命仰俯无憾。有一年,一群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了,哈佛对这群智力、学历,环境相差无几的人进行了一次调查,25年后,27%没目标的人过得很不如意,常常抱怨他人、社会,60%目标模糊的没特别成绩,10%有清晰而短期目标的人成为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3%有清晰长远目标的人几乎都成为各界成功人士。
其实,这些人的差别仅在于一种强愿的愿望,这种强烈愿望一旦产生,很快就会转换为信念,那将是—种分化不了的力量,让每个人都在不可知的天地中勇敢前进。没有这种信念,伽利略能绕赤道环游吗?曹雪芹还能用尽一生完成《红楼梦》?海伦凯勒能顶着失明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张海迪会忍受全身的病痛写出《绝顶》吗?正因为他们都有着这样的信念,坚信生活确实值得活下去,所以事实终于呈现在他们眼前。保尔也因为在行动中不断加强和磨砺信念,终于一次次战胜残酷的死神,迎来了生的喜悦,迎来了苏维埃**的成功。这当然要归功于信念,无私的,乐于贡献的信念让这位旅行者总想另外开辟一条渠道,让后来的旅行者不必在黑暗中摸索,这种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信念,让保尔征服前进途中的狂风暴雨并无数次走出阳光。造物者其实是一个工于计算的女神,她所给予世人的每一分才智,都要受赐的人加倍报答。保尔便是上天派遣的使者,他坚信:无悔的人生,不应碌碌无为地虚度年华,应该献给为人类解放而*的壮丽事业。于是他用尽智慧,将信念推及他人,从中体会生命的价值,体会人生的幸福。犹如在生活道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说是苦差,却也是一种乐趣。
可见,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种信念,敢于扬起翅膀,在前进道路中不断将愿望实现,幸福便总会依附着你。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体验,总希望能做一个成功的人,而眼看着才学的积累,与同学间学习的交流,心中总如有一股暖流,顿时感到心灵的沸腾,那是一种无比的喜悦幸福,当然,邀游在学习的海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每逢遇到艰难险阻时,我会告诉自己,没体验困难,又如何理解幸福,但现在我会加上一句:“用信念战胜狂风暴雨吧!是啊!
人生的风雨无处不在,用信念高飞吧,也许这座山过后便是山水相逢的人间仙境,创造的幸福,会伴随着你飞得更高!更远!
2、《阴影汇合了青灰的阴影 丘特切夫》读后感
色彩已暗淡,声音已入梦,
生命和运动都化成了
昏暗的朦胧,遥远的嗡鸣……
只听得那不可见的飞蛾
轻舞粉翅,漫游夜空……
啊!难言的忧郁的时辰!
万物在我中,我在万物中……
暮色啊,睡眼惺忪而静寂,
请默默流进我的心底。
让安静、慵懒、芬芳的香气
一齐注入,而使心灵平息。
用“忘却自我”的昏天黑地
把情感充满,直到漫溢!
让我尝到灭亡的滋味吧,
和瞌睡的世界化为一体。
(飞白译)
【赏析】
与《夜风啊,你为什么哀号》一样,《阴影汇合了青灰的阴影》也是一首向往混沌境界(或主客体同一境界)的诗。然而前者表现的是混沌的粗犷狂暴的美,后者表现的却是混沌的寂静安详的美,从而使这两首诗恰好成为互相补充的一对。
丘特切夫写的仍然是夜景,但这次写的是夜色在不知不觉中悄悄降临的情景: 一处处青灰的暗影渐渐汇合,连成了一片灰暗;白昼的喧嚣渐渐消失,远去,只留下一种微弱而神秘的“遥远的嗡鸣”;暮色把一切色彩、一切声音、一切烦扰都盖没了,消融了,平息了的时候,烦扰的心多么渴望也得到暮色的抚慰,而和这安静的暮色融为一体呀!
这是一种诗的境界,也是谢林“同一哲学”追求的哲学境界。这一境界与东方哲学(特别是“梵我一体”的思想)也有密切的联系。“同一哲学”认为,原初的混沌世界只有“*同一体”,本来并没有“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当世界演变出这些对立之后,人的自我意识渴求恢复世界本原的同一性,从而开始了奥德赛的返回家园的长征。但自我意识要达到精神与自然融合的最高境界,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艺术,就是艺术的直观。
丘特切夫就是通过艺术直观,在暮色降临之际慢慢地“入静”了,他在诗中体验着“万物在我中,我在万物中”,忘却自我,“和瞌睡的世界化为一体”的最高境界。他觉得重返混沌,比起具有人的自觉意识来更为自由开阔,因此情愿忍受自我灭亡的巨大痛苦,来换取汇入无限“混沌”的巨大幸福。
这首诗的音调是安详静谧的,有如那无声无影、轻舞粉翅漫游夜空的飞蛾。然而丘特切夫是一个在心灵深处孕育着不安风暴的诗人,他的这种安详到底不同于谢林的无差别境界,也不同于东方哲学的“梵我一体”或“天人合一”的境界(“天人合一”实际上是对自我的压抑)。诗人的自我意识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在这首忘却自我的诗中也强烈地流露了他的悲剧意识,他的大悲痛中的大欢喜。一代文豪托尔斯泰读这首诗,曾为此感动得哭了。
(飞白)
3、《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以上范文
透过阅读《乌合之众》,使我对群体的特征、群体意见和信念的构成、群体的分类及具体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下方将从具体章节的资料出发,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群体的特征概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成群体的个人个性消失,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一样的方向。2。环境的变化导致群体性格变化。3。群体中的个体相互传染并易受暗示。4。群体往往冲动、易变且急躁。5。群体能够产生幻觉,因此他们的证词毫无价值。6。群体想象力改变着传统书中记录的神话。7。群体的情绪夸张且单纯,同时由于缺乏理性,因此群体具有偏执、专横和保守的思想,并具有双重的道德标准。
以中国的大背景为例:
毫无疑问,中国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中的个人走到世界其他国家,人们往往不会去关注每个个人的具体个性,而是先把这个人贴上中国人的标签,用他们以前对中国人的整体看法来看到这个人。这样便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群体内个人个性的消失。
中华民族有着漫长的历史,从秦皇汉武到如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内与国际环境当然处在千变万化之中。而由此构成的国人性格也由雄踞天下的骄傲到受人侵略、奚落而*无能,再到新中国成立并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的性格在困难与挫折中不断变得坚韧。由此可见,环境对群体性格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从遭受列强侵略,到新时期遇到的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际众多势力的不断侵扰,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中国人民看到自己的同胞被杀戮、被天灾人祸所侵袭、在国际上被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坚信,这都会激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的爱国心,并以其自身的行动*周围的其他人。像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时期的国外种.种****势力的不断挑衅下,我们不止一次的看到身在国外的中国留学生群众组织*、抗议。他们的行动*着身边的人,并给与其他人一种身为中国人,就应或不就应做某些行为的暗示。
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它会随着刺激因素的改变、强弱,而充满的去改变自己。爆炸性的消息更能引发群体的想象力。还记得一段时期内,中国似乎发起了一场抵制家乐福,抵制法国货的讨论,正是受到了会见****问题的刺激,从而稍显冲动的做出一系列动作。当然,这并不否认,也许随着时刻的流逝,中法双方的关联就应是向着互利合作的方向发展的。到那时,群体中个人的做法也必将随之改变。正因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完全能够体现出群体的冲动、易变且急躁。
群体能够产生幻觉,我觉得这也能够认为是易受传染与暗示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群众观察极可能出错,大多数时候它所表达的是在传染过程中影响着同伴的个人幻觉。也能够说是一种从众。当个人对自己的想法持犹豫态度的时候,周围人的行动将对其进行传染,从而使整个群体都具有了同样的行动。但其实这只但是是少数几个人的意愿而已。
群体情绪夸张,我认为这是证明,应对外来的刺激,群体更容易做出比个人更为强烈的反应。或者说是群体做出的
4、《葡萄女儿走失了·哈菲兹》读后感 赏析
在以灵魂冒险的市场上,快去大声宣布:
“听着,情场的居民!听着,为了主的缘故!
葡萄女儿走失了,离开我们已有几天工夫,
她竟违背初衷,遗弃了我们这批贪欲之徒。
她头戴泡沫的花冠,身披红玉的长袍,
她能剥夺聪明理智,千万不能**马虎!
不论谁把这坏丫头交给我,我都将厚赏,
哪怕她躲进*,你们也要追进去搜捕!
她是个泼辣的、玫瑰色的、彻夜浪荡的姑娘,
抓到了她,请一直送到放浪的哈菲兹住处!”
(飞白译)
这首仅有五组对偶句的加泽尔体诗,是热情与巧智、幽默与狂放的巧妙结合。这首诗作于禁酒令颁布之后,由于这样一种特定背景,哈菲兹惯常的歌颂醇酒美人的主题翻出了有趣的新意。
“葡萄女儿”就是葡萄酒,就是葡萄酒仙子。因为颁布禁酒令,就使得葡萄女儿失踪了。
有趣的是诗人正话反说,在每句诗中都放进了表面的和真正的两层意思。
表面上,这是配合禁酒令的一篇“葡萄女儿”通缉令,通篇是对葡萄女儿的反面评价和辱骂之词。在市场“大声宣布”,是发布通缉令的做法;说“她能剥夺聪明才智”,是说明被通缉者的危险性;悬赏缉拿和追进*,是表示疾恶如仇和捉拿的决心。这样一篇檄文,证明哈菲兹拥护禁酒令比谁都激烈,你能挑出什么毛病来呢?
然而我们再看看诗人真正的意思: 葡萄女儿的初衷是与我们永结同心的,如今不幸而走失,这并非她的本意;她“头戴泡沫花冠,身披红玉长袍”,这是描绘葡萄女儿的美色;而“泼辣的、玫瑰色的、彻夜浪荡的”形容,其实还是寓褒于贬。更有趣的是,对葡萄女儿的追捕,其实与禁酒令的意图恰恰相反,是出自哈菲兹对她的热恋。她失踪“几天工夫”,已令诗人无法忍受,悬赏缉拿和追进*,都是表明不顾一切禁令要与她团聚的决心。——你们禁酒,你们说葡萄女儿有种种罪恶,那么好吧,你们都反对她好了,把她捉拿归案,送交“放浪的哈菲兹”好了!
正话反说,本是诗法巧妙之一端,而哈菲兹这首诗对此运用得尤为高明,全诗用辱骂葡萄女儿来表现对她的歌颂,读来风趣盎然。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哈菲兹在诗中歌颂的葡萄女儿,并不单纯是酒的代名词,她在广义上可以看作哈菲兹浪漫主义的象征。从诗的开端,诗人把此诗的听众定为“以灵魂冒险的市场”即“情场”居民,以及从诗人对葡萄女儿的形象和性情描绘,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飞白)
5、《名利场·萨克雷》原文 读后感 赏析
【作品提要】
穷画家的女儿利蓓加,机灵聪明而又**不羁。她野心勃勃,一心进入上层社会过有身份的生活。从离开平克顿学校开始,她就不断钻营,巴结豪门权贵,甚至出卖色相。她先引诱爱米丽亚的哥哥乔斯,失败后又在毕脱·克劳莱爵士家当家庭教师,施展手段嫁给爵士的儿子罗登。她一步一步地向着上流社会攀登,直至觐见皇上。后来,因为与斯丹恩勋爵有私情,被丈夫窥破而遭抛弃,但仍不忘上流社会的梦。爱米丽亚是与利蓓加同时离开学校的富家小姐,她迷恋军官乔治,历经破产、家庭反对等,最终与乔治结婚。然而,婚后并不幸福,爱米丽亚对乔治痴情一片,乔治却另寻新欢。乔治战死后,爱米丽亚仍不改嫁,忍受贫穷,抚养孩子,直到与一直深爱她的都宾结婚,才过上幸福的生活。
【作品选录】
蓓基对于克劳莱的一家之主那一番关切和殷勤,总算得到了极大的酬报。这虽然不过是个空场面,她倒看得比任何实在的好处还重,眼巴巴的盼了多少时候了。她并不想过良家妇女的生活,却喜欢有良家妇女的名声。我们知道在上等社会里的女人如果要具备这个条件,一定得穿上拖地的长裙,戴上鸵鸟毛,进宫朝见过国王才行。经过这次大典之后,她们就算身价清白,好像御前大臣给了她们一张德行完美的证书。比方说,凡是可能带传染病*的货物和信件,检疫所只要把它们搁在汽锅里烘焙一下,然后洒上些香醋,就算消了毒;以此类推,名声不大好听,可能把别人沾带得不清不白的女人也只要经过一次有益身心的考验,在国王面前露过脸,所有的污点也就洗干净了。
贝亚爱格思夫人,德夫托夫人,乡下的别德·克劳莱太太,还有好些跟罗登·克劳莱太太打过交道的奶奶小姐们,听说这可恶的江湖女骗子竟敢对着王上屈膝行礼,不消说心里大不服气。她们断定如果亲爱的夏洛特皇后还在的话,决不准这样一个品行不端的女人走到她玉洁冰清的客厅里去。可是你想,当年正是“欧洲第一君子”当政的时候,罗登太太这一进宫,仿佛是在他面前经过考试而得到了名誉上的学位,你如果再信不过她的品德,岂不是等于对国王不忠诚吗?至少拿我来说,每逢回想到这位历史上的大人物,心上就觉得又敬又爱。我们帝国之中有教育有修养的人一致颂扬我们至圣至尊的皇上为“国内第一君子”,可见君子之道在名利场中还是受到极高的敬仰。亲爱的麦——,我幼年的朋友!你还记得吗?二十五年前,一个幸福的晚上,“伪君子”在特鲁瑞戏院上演,当时爱立斯顿是经理,陶登和里思登是演员,屠宰场学校里有两个孩子得到老师特准,爬到戏台上挤在人堆里面欢迎皇上,这事你想来还没忘掉吧?皇上?喏,他就在那儿。他的尊贵的包厢前面排列着护兵,尚粉大臣斯丹恩侯爵和许多*里的大官儿站在他椅子背后。他端坐在自己位子上,满面红光,身材高大,头发又多又卷,满身挂了勋章。唉,我们唱“天佑我王”唱得多起劲啊!雄壮的音乐在戏院里响成一片,真正是声震屋宇。所有的人都在欢呼、叫嚷、摇手帕。女客们有掉眼泪的,有搂着孩子的,有些人感动得甚至于晕过去。坐在戏院后面的人差点儿没闷死,大伙儿一面扯起嗓子嚷嚷,一面推推挤挤,还有些人闷得受不住,收的叫,哼唧的哼唧。在场的人人都肯为国王陛下牺牲性命;照当时的情形看来,他们真的准备为他*。我们竟看见了皇上,连命运之神也不能剥夺我们那一回的经验。有些人见过拿破仑,还有几个积古的老人见过弗莱特烈大帝、约翰生博士、玛丽·安东尼等,将来我们也能对下一代夸口,说我们见过圣明的、威严的、了不起的乔治。别人总不能说我吹牛吹得没有道理吧?
罗登·克劳莱太太的好日子来了。这位贤慧的妇人由她嫂子做引见人,进宫朝拜了皇上,好比踏进了久已渴望的天堂。到指定的一天,毕脱爵士夫妇坐了家里的大马车(这车子刚刚造好,到男爵选上了区里的行政长官马上就能拿出来用),一直到克生街的房子前面停下来。这一下,连拉哥尔斯也托赖着见了世面。他正在自己的菜蔬铺子里,只见马车里好多漂亮的鸵鸟毛,跟班的全穿上新号衣,胸口戴着一大把花儿。
毕脱爵士一身光鲜的礼服,身旁挂着宝剑,从车上下来一直走到屋子里面。小罗登正在客厅靠窗站着,把个脸儿贴着玻璃,笑嘻嘻地使劲对马车里的大娘点头打招呼。过了一会儿,毕脱爵士扶着一位夫人从屋里回出来,她身上是洁白松软的鸵鸟毛,披着白披肩,一只手轻轻巧巧地提起了贵重的缎子长裙。她走上马车,仪态雍容地向门口的听差和跟她进车子的毕脱爵士微笑着,那风度竟好像她是向来在宫廷里出入的公主娘娘。
不久,罗登也跟着出来了。他穿了先前禁卫军的制服,这身衣服不但嫌紧,而且旧得难看。本来说好让他迟走一步,坐着街车到宫里会合。可是他好心的嫂嫂一定要请他和大伙儿一起去。反正他们的车子很宽,两位太太个儿又不大,只消把长裙兜过来放在膝盖上就行了。结果他们四个人坐了一车,显得兄弟和睦。过了一会儿,车子给夹在一长行华丽的马车中间,一起由毕加迪莱和圣詹姆士街向皇宫那边走。白伦息克的显赫的大人物便在这座砖砌的圣詹姆士皇宫里等着接见他治下的贵族和绅士们。
蓓基这遭真是踌躇满志;她如愿以偿,总算挣到了非常体面的地位,深深地感到得意,乐得她直想祝福路上的行人。原来连我们的蓓基也有她的弱点。我们常见有些人自以为有出人头地的本领,殊不知这种本领除掉自己之外别人却不大看得出来。譬如说,考墨斯*相信自己是全英国最了不起的悲剧演员;有名的小说家白朗不在乎别人把他当作天才,只求上流社会里有他的地位;了不起的律师罗宾逊不希罕自己在国会议事厅里的名声多么响,却自信是打猎的能手,以为骑马跳栏的本领比什么人都高强。拿蓓基来说,她的志向就是做个体面的正经女人,同时也希望别人把她当体面的正经女人看。她学着上流妇人的一套儿做作,学得努力,学得快,学得好,成绩是惊人的。上面说过,有的时候她当真以为自己是个高贵的太太,忘了家里的钱柜空空如也,大门外面等着要债的,自己非得甜嘴蜜舌地哄着做买卖的才过得下去,简直是个没有立足之地的可怜虫。那天她坐在马车里——自备的马车里,仪态雍容,气度大方,又得意,又威风,看着她的张致,连吉恩夫人也忍不住觉得好笑。她走进皇宫的时候,高高地扬起了脸儿,那样子活像个皇后。我相信即使她真正做了皇后,举止行动一定也是非常得体的。
罗登·克劳莱太太觐见皇上那天穿的礼服真是又典雅又富丽,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出入宫廷的贵妇人只有两种人看得见,一种是戴着宝星、挂着绶带、有资格出席圣詹姆士皇宫集会的豪贵;另一种是穿着泥污肮脏的*在帕尔莫尔大街上游荡的闲人。一辆辆马车载着用鸵鸟毛做装饰的贵妇人走过的时候,他们倒也有机会偷看一两眼。在宫廷集会的日子,下午两点钟,御前卫兵便吹起胜利进行曲来了。他们穿了钉花边的短外套,骑着跳跳纵纵的黄骠马,因为普通的乐师奏乐的时候坐在凳子上,他们可得骑在马上吹喇叭。在大白日里,时髦妇人实在说不上有什么迷人可爱的地方。六十岁的伯爵夫人,身段肥胖,穿了袒胸露肩的衣服,脸皮皱得满是褶裥,却搽得有红有白,单是胭脂就一直抹到宽得往下搭拉的眼皮底下,头上是假头发,里面亮晶晶的全是金刚钻。瞧着这样子,我们也算长了见识,可并不觉得顺眼。她那憔悴的容颜令人想起圣詹姆士街上清早的光景,一半的路灯已经灭了,另外的一半一闪一烁,发出惨淡的黄光,好像黎明以前快要隐没的鬼魅。我们在伯爵夫人马车里瞧见的美人儿应该在晚上露脸才对。在下午,连月亮神沁茜亚都显得憔悴。现在是冬天,我们时常看见她和太阳神菲勃斯在天空里遥遥相对,菲勃斯光着眼瞧她,瞪得她脸上失色。沁茜亚尚且如此,卡色尔莫迪老夫人如何禁得起阳光从马车窗口直照着她的脸,把岁月留在上面的皱纹老态都暴露得清清楚楚呢?宫廷集会应该等到十一月里,或者是重雾开始的日子举行才是。要不然,名利场中有年纪的太太只好紧紧地关在轿子里抬着上皇宫,还得挑个头上有遮盖的地方下轿,然后在灯光的保护之下对国王朝拜。
亲爱的利蓓加还不需要靠灯光来衬托她的美貌。不管在多么强烈的阳光底下,她的脸色仍旧显得鲜嫩。至于她的穿戴,现在的时髦女子一定会嘲笑它荒唐可笑,可是二十五年以前,不但蓓基自己觉得漂亮,别人也公认她漂亮,竟和时下最有名的美人儿身上的华服艳裳不相上下。再过二十年,眼前最出风头的打扮也就和其他过时的装束一样,只好博大家一笑了。如今我们且言归正传。进宫是个大典,利蓓加穿戴得十分俏丽,引得人人夸赞。吉恩夫人是个老实人,她对小婶子打量了一番,不得不承认她修饰得动人,暗下自叹不及她手段高明。
罗登太太在她的衣服上费了多少心思、精神和天才,吉恩夫人是不知道的。利蓓加穿衣打扮的技术赛得过全欧洲最能干的时装专家。她的手又特别巧,吉恩夫人再也及不上。她对蓓基上下一看,立刻发现不但做后裾的硬缎非常贵重,衣服上的花边也着实精美。
蓓基说那缎子是旧东西,花边买来的时候便宜得少有,撂在手边有好多年了。
“亲爱的克劳莱太太,这花边总得要一大笔款子才买得动吧,”吉恩夫人一面说,一面低下头瞧着自己身上。她的花边,质地的确要差得多。她又细细瞧着罗登太太做礼服用的缎子,很想说自己做不起那么讲究的衣服。可是这话说出来似乎在刻薄小婶子,因此她努力忍住了没有开口。
虽然吉恩夫人心地宽大,如果她知道这些衣料的来历,恐怕未必忍得下这口气。事实是这样的,罗登太太替毕脱爵士收拾房子的时候,在一个旧衣橱里面找到了那花边和锦缎。推想起来,准是从前的主妇留下的东西。她悄没声儿地把这两样东西带回家去,配着她自己苗条的身材做了一套衣服。布立葛丝明明看见她拿东西,并没有问长问短,也不去搬弄是非。我想她在这件事上很同情蓓基。不但是她,就是别的诚实女人,见解一定也跟她一样的。
蓓基还有金刚钻。她丈夫看见她耳朵上是耳环子,脖子上是项圈,亮晶晶的戴了许多首饰,觉得真好看,只是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过,便问道:“蓓基,你的金刚钻首饰是哪儿来的?”
蓓基脸上红了一红,紧紧地对他瞅了一眼。毕脱·克劳莱脸上也微微一红,拿眼望着窗外。原来首饰里面有一件是他的礼物。蓓基的珍珠项圈上一个美丽的金刚钻扣子是他送的。这件事,他并没有对老婆说。
蓓基瞧瞧丈夫,又望望毕脱爵士,那刁钻得意的样儿好像在说:“咱们抖出来怎么样?”
她对丈夫道:“你猜吧!呆子,你细想去吧,我的首饰是哪儿来的?这小扣子是多年前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纪念。除此之外,都是我在考文脱瑞街上波罗尼斯先生铺子里租来的。难道你以为所有进宫的奶奶小姐戴的金刚钻都是她们自己的吗?谁都像吉恩夫人自己有金刚钻首饰呢?我看吉恩夫人的比我的美多了。”
毕脱爵士神气又有些不自在,说道:“这些全是上代传下来的头面。”他们一面叙家常,马车一面往前走,一直到皇宫门前停下来。然后他们下了车子往宫里去,国王已经在宝座上,准备接见他们。
罗登赏识的金刚钻首饰并没有回到考文脱瑞街上波罗尼斯先生的铺子里去,波罗尼斯先生也不来向她讨。原来这些首饰都给藏到一张旧书桌的抽屉里去了。这书桌还是许多年前爱米丽亚·赛特笠送给她的,蓓基手里几件有用,也许可以说值钱的东西,都瞒着丈夫收在这里。有些丈夫天生不管闲事,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妻子呢,喜欢遮遮掩掩的可多的是。各位太太奶奶,你们里头喜欢私下做衣服买首饰的人有多少?有了新衣服新手镯不敢穿戴的有多少?有时穿上新衣戴上首饰还是战战兢兢,唯恐身旁的丈夫看穿了秘密,只能软语媚笑地哄着他。好在做丈夫的分不清新的丝绒袍子和旧的丝绒袍子有什么不同,今年的手镯和去年的手镯有什么两样,也不知道那一块拖拖拉拉的镂空黄披肩值四十基尼,也想不到波皮诺太太每星期都在写信要账。
罗登太太戴的耳环子,还有她那白嫩*口挂着的饰物,全是光彩耀目,珍贵得了不得。这些东西罗登虽然没有看见过,斯丹恩勋爵却知道它们的来历,也知道是谁花钱买下来的。斯丹恩勋爵身为尚粉大臣,算得上国家的柱石,又是御前显要的近侍,那天也在宫里当差。他全身挂满了绶带、宝星和各种勋章,特地迎上来招呼利蓓加。
他对她鞠了一个躬,微笑着援引了“一绺玷污了的卷发”里面美丽的诗句来奉承她,可惜这句子已经用得太多,成了滥调了。他夸奖蓓基的首饰像诗中女主角贝琳达的一般,“犹太人愿意亲吻,外教人愿意崇拜。”
利蓓加把脸儿一扬,答道:“我可希望您大人是信奉正教的*徒。”这位权势赫赫的贵人对于那江湖女骗子那么不避耳目地献殷勤,引得旁边的女客们交头接耳地谈论起来,先生们也在点头点脑,偷偷地批评。
利蓓加·克劳莱(娘家姓夏泼)和皇上见面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情形,我不敢擅自描写,一则因为我没有写作经验,笔下也不高明,二则我想到这辉煌的人物,已经觉得眼花缭乱,何况我对于国王忠诚虔敬,不敢失了体统,在想象之中都没肯对那神圣的接见室瞧得太仔细、太大胆,只敢诚惶诚恐、肃静无声地快快退出来,一面接二连三深深地鞠躬。
我可以说那么一句话: 自从蓓基进宫觐见之后,整个伦敦找不出比她对国王更忠诚的臣民。她口边老是挂着皇上的名字,赞叹他风度出众,谁也比不上。她到高尔那奇画师那里去定了一张国王的肖像。凡是艺术能够创造、她的信用可以赊得动的作品,再没有比这张肖像更精美的了。我们最圣明的皇上有一张像是很著名的。在画儿里面他穿着方扣子外套,上面一条皮领子,下身是灯笼裤,脚上穿了丝袜,头上戴着卷曲的棕色假头发,满脸堆笑地坐在椅子上。蓓基挑的就是这一幅;她还叫画师在别针上也画了皇上的像,戴在身上。她在熟人面前不断地谈起他态度怎么谦和,相貌怎么轩昂,听的人先是觉得好笑,到后来简直有些腻烦了。谁知道,说不定她还想做孟脱侬和邦巴图呢。
最妙的是听她模仿正经女人的谈吐。她本来也有几个女朋友。说老实话,这些女人在名利场上的名声不算太好。现在蓓基仿佛是做了良家妇女,不屑再和这几个不清白的人为伍。有一次克拉根白莱太太在歌剧院的包厢里对她点头,她睬也不睬;又有一次,华盛顿·霍爱德太太在公园的圆场遇见她,她只装没有看见。她说:“亲爱的,你总得让人家知道你的身份,不能随便跟不清白的人来往。我真可怜克拉根白莱夫人。华盛顿·霍爱德太太为人也不算坏。你是爱玩叶子戏的,如果你爱上她们家去吃饭的话,我也不反对。可是我不能去,也不愿意去。请你告诉斯密士说她们两人来拜访我的时候,只说我不在家。”
蓓基进宫时的穿戴,她的鸵鸟毛、耳垂子、漂亮的金刚钻首饰等,都上了报。克拉根白莱太太看了这段新闻,心里气不过,对她的朋友们批评蓓基,骂她浑身臭架子。乡下的别德·克劳莱太太和她的女儿也得了一份伦敦的“晨报”,看得一肚子气,觉得越是邪道女人越是得意,大大发了一场牢**。别德太太对她的大女儿说:“如果你长了一窝子淡黄头发,两个绿眼珠子”(她的大姑娘跟蓓基恰好相反,黑黑的皮肤,短短的身材,一个狮子鼻),“如果你的妈妈是个走绳索的法国女人,那么你倒能够戴着漂亮的金刚钻什么的,叫你嫂子吉恩夫人带着进宫。可怜的孩子,你只不过是个斯文人家的姑娘。你的*是全英国最好的,你信仰虔诚,做人有节操,这就是你的嫁妆了。我自己呢,也算是嫁了从男爵的弟弟,我可从来没想到要进宫——如果贤明的夏洛特王后活着,我看有些人也就别想进得成。”牧师太太这样一说,宽慰了好些。她的女儿们叹口气,把“缙绅录”翻了一黄昏。
(杨必 译)
《名利场》是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萨克雷的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作品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虽然小说是以拿破仑滑铁卢战役时期为背景,但是反映的却是19世纪英国社会的现状。小说一开始对木偶剧团表演市场的描述,可以说是对当时社会的暗喻。19世纪的英国社会就如同这个市场一般,是一个“热闹的去处,却是道德沦丧”的地方。在名利场这个舞台上,各个阶层你方唱罢我登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萨克雷用辛辣又略带幽默的语调描绘了一幅当时英国的社会全景图。
萨克雷是一位冷峻的法官,他对这个冷漠虚伪、**、道德沦丧的19世纪英国社会进行着自己的审判。节选部分,不断投机钻营的利蓓加终于可以觐见皇上的时候,高贵的夫人们对利蓓加这个可恶的江湖女骗子竟敢对着皇上屈膝行礼相当的不服。此时萨克雷**了对“欧洲第一君子”的描写,似乎想证明觐见了至圣之尊的皇上的利蓓加是一个品德值得信赖的人。但是细细品味引文,可以发现这完全是作者反话正说的讽刺,利蓓加并不是一个品德优秀的人。站在皇宫这样一个神圣的地方,在自己的丈夫身边,利蓓加还在和毕脱·克劳莱以及斯丹恩勋爵眉来眼去,同时享受着在皇宫做体面人的感觉。这个皇宫,在她的眼中无疑是一个投机以及调情的场所。萨克雷有意将矛头对准了皇上以及他所代表的上层社会,因为允许利蓓加这样品德败坏的人觐见,所谓的“欧洲第一君子”的真实意思也就不言而喻。萨克雷用嬉笑打闹的语言将上层社会的肮脏展示在读者面前,狠狠地撕下了蒙在上层社会上的道德面纱。上层社会是国家精英汇集之地,而作为社会*经济中心的最上层毫无疑问是国家的象征,但是投机分子利蓓加却能够站在这个裙裾曳地、觥筹交错的地方,如鱼得水,可见所谓的上层社会也不过是一个可供投机、道德沦丧的地方。上层社会如此,整个19世纪的英国社会亦不过是一个追名逐利的热闹的名利场。
在萨克雷对社会的审判中,利蓓加这个人物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她机灵、善于投机,一心一意向上爬,可以说为了出人头地而不择手段,友情、亲情、爱情都不过是她向社会上层进军的跳板。出身贫贱爱慕虚荣的利蓓加周旋于这个*的社会,在金钱的路上冒险,并最终出现在上流社会甚至皇宫的舞台上。
萨克雷一开始就描写了即将去觐见皇上的利蓓加的踌躇满志、光彩照人,连萨克雷也相信即使她当了皇后也一定相当的得体。利蓓加仿佛已经实现了自己做一个体面人的愿望,乐得直想祝福街上的行人。她的礼服典雅又富丽,在强烈的阳光下脸色鲜嫩,光彩夺人,萨克雷也称赞道“亲爱的利蓓加还不需要靠灯光来衬托她的美貌”。为了强调利蓓加的美丽,萨克雷不惜花费笔墨嘲讽全身堆满金刚钻的六十岁的伯爵夫人的老态,并且善意地建议:“宫廷集会应该等待十一月里,或者是重雾开始的日子举行才是……在灯光的保护下对国王朝拜。”萨克雷对利蓓加可谓是宠爱有加,并且要大家相信利蓓加的打扮在当时*是时髦的、人人夸赞的,连利蓓加的嫂子也认为她俏丽动人,并且感叹自己的礼服不如利蓓加的漂亮。此时的利蓓加可谓是享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瞩目艳羡的目光。然而萨克雷笔锋一转,马上抖露出她的真相。原来利蓓加那件礼服的衣料其实是她自己偷拿的前主妇的东西。利蓓加并没有做一个上层社会体面人应有的资本,她在皇宫的雍容华贵也不过是她做的一个关于上层社会正经女人的梦。在她觉得自己是一个高贵的太太的时候,早已“忘了家里的钱柜空空如也,大门外面等着要债的,自己非得甜嘴蜜舌地哄着做买卖的才过得下去,简直是个没有立足之地的可怜虫”。这不禁让人觉得好笑。然而对利蓓加,萨克雷并没有给以愤世嫉俗的批判,因为在他看来,她是时代的冒险家,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她只是遵守着这个社会的金钱规则不断地进行投机而已。
在利蓓加身上,萨克雷展现了天才的讽刺艺术。“我们的利蓓加”,“亲爱的利蓓加”这样的称呼在小说中比比皆是。但是似乎在不经意间,萨克雷的讽刺也随之而来。当利蓓加觐见皇上回来以后,“整个伦敦找不出比她对国王更忠诚的臣民”。她订制皇上的肖像画,“凡是艺术能够创造、她的信用可以赊得动的作品,再没有比这张肖像更精美的了”。她沉浸在自己已经是体面人的美梦中,与以往那些名声不太好的朋友断绝来往,从此开始过着上层人的体面生活。于是萨克雷调侃地说“最妙的是听她模仿正经女人的谈吐”,而且“仿佛是做了良家妇女”。这不禁让人莞尔,为利蓓加的爱慕虚荣感到可笑,仿佛是在看一个叫利蓓加的人偶在表演一出喜剧。这些细微之处的讽刺不是怒发冲冠的嘲讽,“模仿”、“仿佛”两个字眼,在调侃之余不仅勾勒出利蓓加虚荣的形象,更将利蓓加的美梦击碎。一切不过是南柯一梦。即使觐见了皇上,利蓓加的体面人生活仍然是一场梦。因为要过体面的生活唯一的要求只有金钱,利蓓加的嫂子没有利蓓加的风采迷人,但是没有人不会说她不是一个体面人,金钱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利蓓加自己也清楚地认识到只要有五千镑,她也是一个体面人。
掩卷而思,当对利蓓加一贫如洗却有着在上流社会的舞台频频出现的本领感到惊讶时,当对她可笑的行为感到荒唐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萨克雷不只是停留在简单地描述真实上,而是在思考整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一个人不过是一个木偶,人生就如同一场木偶戏,因此萨克雷会发出如此感叹:“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
(冉陶婧)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kzk.cn/articles/61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