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懂得真滋味的励志人物故事
即便在今天,不少读者尚认为鲁迅先生只是个金刚怒目的战斗者,严肃紧张有余而活泼和蔼不足,他的文章也像匕首、像投枪,充满“战斗的气氛”。这种看法并没有错,却不全面。其实,鲁迅在生活中是个极有趣味的人,看到这一点,将帮助我们认识什么才是许广平所讲的那个“十足的鲁迅”。
止庵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十足的鲁迅”举隅》,文中提到鲁迅的一些生活趣味,读来饶有情趣,齿颊留香。
文章介绍说,鲁迅喝茶的方式是从绍兴老家带来的喝法:在大锡壶里装满开水,另在茶杯里泡上浓茶汁,随时可以兑开水喝。在东京时,鲁迅所用的茶叶大都是中等绿茶,来到上海后,就讲究多了,改用小壶泡茶,当茶的香气不够时,如果时间允许他细细品尝,他就会要求另换一壶。在杂文《喝茶》中,鲁迅写道:“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先生是享受过这种“清福”的,对茶的“特别的感觉”他也有,只是喝茶的“工夫”比他人少。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儿时的蔬果勾起了乡愁,这跟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而乡愁是不分雅俗的。在生活情趣方面,我宁可相信鲁迅既雅且俗。据许广平讲,鲁迅到了晚年,“吃的东西虽随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喜欢吃的,只有火腿他还爱吃,预备出来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连用几次也可以。素的菜蔬他是不大吃的,鱼也懒得吃,因为细骨头多,时间不经济,也觉得把时间用在这种地方是可惜的。”因为怕浪费时间而懒得吃鱼,这又透露出先生“战斗者”的本色。
鲁迅的烟瘾很大,这一点众所周知。另外他还爱喝酒,并不是那种高档酒,喝酒时也能够节制。孔另境讲到喝酒时的鲁迅:“每次吃饭都是要饮一些酒的,不一定饮多,但确为他所嗜爱,不过酒的质地却异常讲究。有一次,见许女士亲自为他用玫瑰花浸着什么酒。一次在他家吃饭,我饮了他几杯绍酒,那酒味的醇厚,是我在上海任何朋友家里都没有饮到过的。”用玫瑰花浸酒,这种饮酒法在当时应是十分雅致的,其中可见鲁迅的生活并非单色,他原本是个情趣多彩的人。
鲁迅还爱吃零食,比如糖和小花生,他也常常拿这些小东西招待客人。许广平提到鲁迅的小小嗜好时说:“糖也喜欢吃,但是总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糖。”这一点是耐人寻味的,不是鲁迅买不起更高级的糖,而是因此要自己真正、完全、寻常地融入生活,而不是离开生活吧。既可以仰望星空、智勇战斗,又能够低低地落一身生活的尘埃,这就是独一无二、越来越叫人遐思和喜爱的鲁迅。
凡是到过鲁迅书斋的人,都会惊叹那里的井然有序、一尘不染。在生活趣味方面,先生也是远离凌乱颓废的。孙伏园说:“他虽然*十几年,教书十几年,对于一般人往往无法避免的无聊游戏,如,如旧戏,如妓院,他从未沾染丝毫。”
鲁迅一生都善于判断和接受新事物,许广平说他晚年很爱看电影,“算是唯一的娱乐了”。看电影时,鲁迅常常买最贵的票,因为最好的座位才能带来最好的娱乐。“他的意思是,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鲁迅去看电影是真的完完全全放松自己,绝不会心里还想着“匕首”和“投枪”。去看电影,他们不坐电车和黄包车,而要坐时髦且价钱不会低的小汽车。“晚间,小孩子睡静了,客人也没有,工作也比较放得下的时候,像突击一下似的,叫一辆车子,我们就会很快溜到影院坐下来。”许广平说。
看到高兴处,那个曾经被认为只会战斗的伟大战士,“高兴得好像吃到了称心的糖果的小孩子一样”。看后,先生还会意犹未尽地给朋友写信,鼓动说“不可不看”。
童心未泯的鲁迅,一定是得了生活的真滋味。这个“十足的鲁迅”,是不是让我们好一阵惊喜和惊羡?
拓展阅读
1、简短励志故事及感悟优秀
有个年轻人进入大学后,由于所学专业前景不够乐观而消极颓靡。一日,教授把他领到了一个熙熙攘攘的菜市场,在一家卖豆芽菜的摊位前停下,教授示意年轻人仔细地查看这家豆芽菜的品质。年轻人发现这家的豆芽又细又长,还带着根须,摊前顾客寥寥无几。接着,教授又把他带到另一家卖豆芽菜的摊位前,年轻人发现这家的豆芽短壮鲜嫩,且没有根须,*者络绎不绝。
年轻人很奇怪。
“为什么两家的豆芽菜不同呢?”教授问年轻人。
“一定是第二家的设备、生产方法,高人一筹。”年轻人答道。
教授摇了摇头,说:“难道你没有注意到,第二家摊位在豆芽菜的生长器上,另外压了一块石头吗?”
“压力是塑造优秀的必要条件。”教授这样总结他们的这次市场调研。
是啊,竞争的社会,压力无处不在。在每一个成长的日子里,不可能总是充满着灿烂的阳光与和煦的微风。是压力,激发出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的内在潜质;是压力,让不懈奔跑的我们缩短了与太阳的距离;是压力,让我们触摸到梦想实现的快乐与满足。
当然,在我们忙碌不堪的时候,在我们焦头烂额的时候,在压力一点点成为心灵的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学会用快乐来宣泄自己,学会用智慧来疏导自我,从而让我们的心灵永远保持最适宜的压力温度!
有魔法的毛竹。
毛竹是一种生长在亚洲一些国家的竹子。在它一生中的最初五年里,你几乎观察不到它的生长,即使生长环境十分理想也同样如此。
但是,只要五年时间一过,它就会像施了魔法一样,开始以每天两英尺(1英尺约合0.3米)的速度生长,并在6个星期之内长到190英尺的高度。
当然,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魔法的,毛竹的快速生长所依赖的是它那长达几英里的根系。其实,早先看上去一直沉默的它是在一点点壮大自己的根系,它用五年的时间武装了自己,最终创造了自己的神话。
想起了紫罗兰毕业之初,就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度过的如桃源一般宁静而有些清贫的五年!岂止是紫罗兰,每个人的生命很多时候也会面临如毛竹一样,无人关注、无人喝彩的时刻,然而只要我们自己不放弃,没有人能够放弃我们!五年,十年,甚至更多……我们不断地吸收着生命成长必需的养分,不断地为自己积蓄着人生的能量,终有一天,曾经如丑小鸭一样的我们,会飞翔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而那个时候,所有的痛苦与悲伤都将蜕变成最甜美的回忆!
2、简短励志故事及感悟优秀
美国著名指挥家沃尔特·达姆罗施20多岁就当上了乐队指挥,但他仍保持着谦和、勤勉的作风,没有忘乎所以。面对大家的夸奖,他自己透露了自己成功的谜底。
“刚当上指挥的时候,我也有些飘飘然,以为自己才华举世无双,地位无人可撼。一天排练,我忘了带指挥棒,正要派人回家去取,秘书说:不必了吧,向乐队其他人借一根不就行了?我想:秘书真是糊涂,除了我,别人带指挥棒干吗?但我还是随便问了一声:‘谁有指挥棒?’话音还没落,大提琴手、小提琴手和钢琴手,各掏出了一根指挥棒。
”我心中一惊,突然醒悟:原来自己并不是什么不可或缺的人物,很多人一直在暗中努力,随时要取代我。以后,每当我偷懒或膨胀的时候,那3根指挥棒就会在面前晃动。“
亿万年前,在一个原始森林里,有一种强悍的熊,以其他动物为食。后来,雷电引发的大火把这片森林烧为灰烬,各种动物四散奔逃。为了生存,熊不停地迁徙、跋涉,终于找到了一个温暖、草木繁茂、食物充足的盆地,便定居下来。
可熊很快发现,这里的肉食动物太多太厉害了,自己根本无力跟它们竞争。于是,熊决定不吃肉了,改为吃草。可这里的食草动物更多,竞争更激烈,填不饱肚子。没办法,它们只好改吃别的动物都不吃的东西——竹子,这才得以生存下来。渐渐地,竹子成了它们唯一的食物来源。由于没有其他动物与之争食,它们变得好吃懒动,体态臃肿,慢慢地演化为我们现在看到的大熊猫。后来随着竹林的减少,大熊猫也越来越少,濒临灭绝,只是在人类的帮助下才免遭灭亡的命运。
大道理:
竞争,是件令人厌恶的事,可它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停滞、逃避就意味着被淘汰出局。我们如果被淘汰,或许也能得到同类的怜悯和施舍,但却会失去做人的尊严。
只有”每天淘汰你自己“,才能不被淘汰。你不淘汰自己,就会被别人淘汰。
3、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4、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智慧和营养。《鲁迅爱书的故事》中介绍的鲁迅,就由一条酷爱读书的“书虫”演变成的一位家喻户晓的名人。
鲁迅先生小时候十分热爱读书,还很喜欢抄书,把书当做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在文中,我对一句话有很深的印象——“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对读书是毫无兴趣可言。我读书一般都是被迫的。我也知道妈妈说的那些个大道理,像“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等。也不是不明白“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的古训。但是,我一翻开书,就只会给书找毛病,要么就是嫌弃书中的内容太过于俗气,要么就是觉得文章太深奥,不好理解。就是再完美的书籍,我也能给它挑出三四个毛病来。鲁迅先生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鲁迅先生把书籍视如宝贝,而我呢?一本新书,等到我看过之后大都已面目全非。书上会沾上一两滴米汤,书角会有几处叠痕……与鲁迅相比,我真是惭愧万分呀!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去领略人生的真谛。让我们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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