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自查报告校长
师德: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师德的民族。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下面是师德师风自查报告校长,请参考!
有人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这个论断是在突出校长的办学思想和行为对一所学校的走向的重要意义。我认为,就个人的工作作风和师德修养而言,对教师和学生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直接关系到一个学校的总体风气,直接影响着周围的人。这是本次师德建设活动中的我对这个问题的最深思考所得。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领导要对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在师德表现方面做出认真的自查,下面根据社会和师生对情况的反映以及个人对一些问题的回顾思考和认识,围绕提出的五个方面做如下总结报告。
一、关于贯彻落实*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及上级教育政策法规的问题
学校能够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的教育事业,拥护*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的职责和学校整个管理层的职责。能认真贯彻《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特别是在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上,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用“站着排头不让,把着红旗不放”的精神支撑着我们的德育、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优异的成绩。几年来,在市教育局、市*局的支持下,不断更新教学设备,完成两个微机室的更新工作及农远工程,使学生能够享受现代化的科技带来的进步,与世界同步。并且能够自觉服从和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坚持重大问题的请示和汇报制度,工作上不越权,行为上不越职,下级服从上级,顺利完成了上级教育行政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2017年校长师德师风自查报告2017年校长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在新课程*和学校科目设置上能够严格按照新课程纲要和课程标准执行教学任务,保证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他校本课程的严格实施和执行。在教师培训、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都能够以教育法规政策为依据,能够在不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调动教师和学生积极性,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
我们严格遵照市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研年”方案进行操作,每周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教师素质的培训,每个教师都顺利完成“六个一”工程,在基本能力教学方面我们走在市直前边,形成了比较好的教学氛围,但在角色教育资源课程开发和利用研究上,我们还要全校上下探索研究,形成独特成熟的做法,起到龙头带头作用。
二、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问题
我认为“素质教育就是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张扬个性、因材施教”,作为校长我始终在带领教师实践素质教育的策略和思想。体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我们能够积极推进新课程*,注意总结新课程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完善课程教学。学校始终坚持德育的首要地位,并切实贯彻以德育人的治学思想,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生的思想发展实际选择开展丰富的有意义的教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的特长小组和文体活动时间,保证学生的健康发展。多年来,学校坚持到“校外活动基地”进行角色体验活动,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国家“九五”、“十五”“角色教育课题”顺利结题,“十一五”国家社科基金规划课程“角色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正在进行之中。经过全校教师及学生的努力,学校素质教育处处开花:多次禅连临江市中小学运动会团体冠军,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故事演讲会、诗歌朗诵会也受到上级领导及老百姓的好评,各学科竞赛也是硕果累累,为上级部门及学校输送了大量特长人才。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做课”获省、市级表彰上百次,学校接受各级各类检查均受到领导专家的好评,曾被评为“省未成年人教育先进单位”、“省优秀家长学校”、“省健康促进校”、“白山市师德建设先进校”、“科研示范基地”、“白山市先进基层*组织”、“白山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白山市、临江市师训先进单位”“临江市教育督导先进单位”等。
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问题上,还需要找到一条得心应手的教育教学之路,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
三、关于教育收费的问题
教育收费问题是很敏感的问题,也是校长一把手的事情,管不好,社会反响会很大。关于教育收费问题,我校坚持严格的收费和管理使用制度,严格遵守临江市教育局提出的“十不准”及“十做到”,实行了中小学收费管理八项制度,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做义务监督员,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承诺。多年来,学校从来没有增加收费项目和标准;每个学期都要在宣传栏和校园网上公布“致家长一封信”、收费项目与标准,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监督,并印发收费通知单,让家长签字,留出意见反馈栏,对家长的意见认真答复,没有出现违规收费的问题;学校财务严格执行一把手签字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受到各级检查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关于学校管理的问题
一所管理混乱的学校必然不受群众欢迎。我校在校务公开方面,常年有公开栏,让师生知道学校的大事,保证知情权。学校坚持教师大会和*制度,报告和审议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对教职员工提出的议案给予答复,并建立年度*情况的说明制度2017年校长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工作报告
在评选先进、职称晋级和各方面考核上,学校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决策的权利。学校建立了教职工*业务学习制度和日常管理,并有相关的检查,成绩列年度考核。学校积极支持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修,在财力和时间上给予保证。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最根本的是教职工的考核,坚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修改,以此调动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从总体情况看,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师德师风应该不断加强,使学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拓展阅读
1、嘎达苏学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唐庄初级中学 2017-07-12
县教体局*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坚决杜绝教师暑假“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还教育良好行风,我校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精神,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坚决杜绝我校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现象,树立我校良好的教师形象,为我校征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领导小组”:
组
长:贾垚赣
副组长:王玉恒
李庆朝
组
员:王信刚
顾建东
李杰升
孙明
三、积极宣传,落实责任
1、7月7日上午召集全校教职工学习县教体局基教股下发的有关暑假放假通知精神,传达县教体局*,把文件精神和*传达到每位教师。
2、检查落实
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以打电话、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和家长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
四、整改处理 对于在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将按教体局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即:
1、 三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不得参与优秀教师等评选;
2、
3、 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 上报**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政处分;
社旗县唐庄乡初级中学
2017.7.12
2、嘎达苏学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立即召开校务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校委会成员要积极关注社会舆情,强化正面宣传,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提高认识。***副校长及时将《嘉祥县教体局关于2起违规办班典型问题的通报》发到学校微信群,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是自查自纠。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六大违规家教”进行排查,即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课外辅导并向学生收费;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利用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或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并收取费用;严禁学校教师相互之间介绍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为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和其他常设教育机构组织生源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和在其他常设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并领取报酬;严禁学校领导指使、默许、授意、纵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或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县**镇**学校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3、嘎达苏学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通辽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精神,我们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学校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包春辉 副组长:李春艳 组 员:杨立民 谭淑琴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和考试入学。
2、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课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抵制不良歪风。
3、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4、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要到位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电话:7225098)。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活动。
2012年11月26日
4、嘎达苏学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石寺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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