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驾驭的经典散文
茫茫人海,哪个人才是自己的想要的那种爱?那头对爱迷茫了的朋友下线了,我睡不着了,从桌上摸起半截烟,点燃,陷入沉思……
朋友的女友很体贴,只是身高比一米八的他矮了一头,身体又有些臃肿,和他站在一起,确实有好多人会觉得他们俩不是特别搭,但是我是他俩最好的朋友,很了解他俩是很相爱的,和大多数情侣一样他们穿着情侣装,男友拎着女孩的包出入各种场合,闲下来他俩也经常甜蜜在一起,让我这灯泡看着都很眼馋,我们都以为他俩可以在一起很久,刚才才得知他俩昨天吵架了,原来是男孩家里反对,原因就是身高,家人要他找个一米六五以上的……
我们总是在寻找最好的,却不知最好的就在我们眼前。地球上数以亿计的人,就是相亲十万次选出来的百分百另一半,也还是有几十亿的人没有遇到过,有个心爱的和爱你的人,又何必执着费力的去寻找更好。
爱是一种驾驭,没有最好的爱情,只有足够适合的爱情,两人在一起,只要互相可以驾驭的了,那就是最完美的爱情了,就像是那五花八门的语言,有人问我哪种语言最美,我回答:你最了解使用最熟练的语言,只有你最熟练的语言才可以表达你的心声,就像是母语,没有人比你更懂他,也没有人比你更会使用它,没有任何语言比母语更容易表达自己的心声,即使你的第二外语再怎么好,也不会比母语更美,因为你驾驭不了。
爱是一种驾驭,爱是一种神奇而伟大的力量,它的作用在恋人间是相互的,神奇的爱会激发双方的意念和精神,男孩会为女孩改变,女孩也会为男孩而调整,女孩听男孩话,当一个文静的乖乖女,按时起床,准时睡觉,专心听讲。男孩收敛了不羁和散漫,热爱学习,贴身服侍。从里而外,男人和女人就像是骏马和骑士,陌生的骑手想骑一匹马,马必然会东蹦西跑,蹄舞唇鸣,但是一旦遇到自己的主人,便会四膝跪地,安静很多。而马的骑手也可以决定马的快慢和方向,马会听主人的话不管是去东南西北,狂奔或是漫步,因为他可以驾驭。
爱是一种驾驭,不是说一定漂亮女生就比长得一般的女生招人喜欢,漂亮的女生也会有很多的缺点,就像是那汽车,人人都想买豪车,却不知豪车耗油,敞篷车高档漂亮,却不实用,刮风下雨再豪华漂亮的敞篷也会被搁置在家里,无丝毫用处,只能心情愉悦且阳光明媚时开出来兜兜风。而低级配置的小车却永远是实用的一代,因为我们随时都可以驾驭它。
想想相爱的一对朋友,男孩为女孩收敛了不羁和散漫,戒掉了烟,戒掉了酒,戒掉了虚拟游戏,热爱生活,热爱学习,一改往日成了一个阳光的大男孩。女孩很乖很听男孩话,男孩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一改往日熬夜看电影不睡,消极度日的坏习惯,陪男孩天天图书馆,生活也回到现实,男孩一开口,男孩心里想的她全知道,没有人比男孩更懂女孩的内心,也没有人比女孩更懂男孩的内心,男孩可以驾驭得了女孩的脾气,女孩也可以读懂得男孩的内心,试问大人们,还有比能互相驾驭得了对方更好的爱情么?
拓展阅读
1、老舍经典散文《又是一年芳草绿》原文
悲观有一样好处,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了一些。这个可也就是我的坏处,它不起劲,不积极。您看我挺爱笑不是?因为我悲观。悲观,所以我不能扳起面孔,大喊:“孤——刘备!”我不能这样。一想到这样,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着别人吹胡子瞪眼睛,我从脊梁沟上发麻,非笑不可。我笑别人,因为我看不起自己。别人笑我,我觉得应该;说得天好,我不过是脸上平润一点的猴子。我笑别人,往往招人不愿意;不是别人的量小,而是不象我这样稀松,这样悲观。我打不起精神去积极的干,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懒,凡是我该作的我总想把它作了,总算得点报酬养活自己与家里的人——往好了说,尽我的本分。我的悲观还没到想*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作。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
这样,你瞧,我是无大志的人。我不想当皇上。最乐观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没这份胆气。
有人说我很幽默,不敢当。我不懂什么是幽默。假如一定问我,我只能说我觉得自己可笑,别人也可笑;我不比别人高,别人也不比我高。谁都有缺欠,谁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谁都说得来,可是他得愿意跟我说;他一定说他是圣人,叫我三跪九叩报门而进,我没这个瘾。我不教训别人,也不听别人的教训。幽默,据我这么想,不是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
也不是怎股子劲儿,我成了个写家。我的朋友德成粮店的写帐先生也是写家,我跟他同等,并且管他叫二哥。既是个写家,当然得写了。“风格即人”——还是“风格即驴”?——我是怎个人自然写怎样的文章了。于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写家。我不以这为荣,也不以这为辱。我写我的。卖得出去呢,多得个三块五块的,买什么吃不香呢。卖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着写文章吃饭是不易的事。
稿子寄出去,有时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连个回信也没有。这,咱只好幽默;多喒见着那个骗子再说,见着他,大概我们俩总有一个笑着去见阎王的,不过,这是不很多见的,要不怎么我还没想*呢。常见的事是这个,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着了,睡得还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着了,它忽然来了,仿佛故意吓人玩。数目也惊人,它能使我觉得自己不过值一毛五一斤,比猪肉还便宜呢。这个咱也不说什么,国难期间,大家都得受点苦,人家开铺子的也不容易,掌柜的吃肉,给咱点汤喝,就得念佛。是的,我是不能当皇上,焚书坑掌柜的,咱没那个狠心,你看这个劲儿!不过,有人想坑他们呢,我也不便拦着。
这么一来,可就有许争人看不起我。连好朋友都说:“伙计,你也硬正着点,说你是为人类而写作,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你太泄气了!”真的,我是泄气,我看高尔基的胡子可笑。他老人家那股子自卖自夸的劲儿,打死我也学不来。人类要等着我写文章才变体面了,那恐怕太晚了吧?我老觉得文学是有用的;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我不能吆喝我的作品是“人类改造丸”,我也不相信把文学杀死便天下太平。我写就是了。
别人的批评呢?批评是有益处的。我爱批评,它多少给我点益处;即使完全不对,不是还让我笑一笑吗?自己写的时候仿佛是蒸馒头呢,热气腾腾,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许多错儿来。我感谢这种指摘。说的不对呢,那是他的错儿,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驳辩,这似乎是胆儿小;可是也许是我的宽宏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对于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们当作宝贝。是呀,当写作的时候,我是卖了力气,我想往好了写。可是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笔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亚。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天才须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这样,我的悲观使我看轻自己。我常想客观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这不易作到,我究竟不能象别人看我看得那样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装蒜,谦虚是必要的,可是装蒜也大可以不必。
对作人,我也是这样。我不希望自己是个完人,也不故意的招人家的骂。该求朋友的呢,就求;该给朋友作的呢,就作。作的好不好,咱们大家凭良心。所以我很和气,见着谁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见面的人,我可是不大爱说话;特别是见着女人,我简直张不开口,我怕说错了话。在家里,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对别的女人老觉着恐慌,我不大明白妇女的心理;要是信口开河的说,我不定说出什么来呢,而妇女又爱挑眼。男人也有许多爱挑眼的,所以初次见面,我不大愿开口。我最喜辩论,因为红着脖子粗着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欢好吹腾的人,可并不拒绝与这样的人谈话;我不爱这样的人,但喜欢听他的吹。最好是听着他吹,吹着吹着连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么地方去,那才有趣。
可喜的是有好几位生朋友都这么说:“没见着阁下的时候,总以为阁下有八十多岁了。敢情阁下并不老。”是的,虽然将奔四十的人,我倒还不老。因为对事轻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作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悲观,但是不愿老声老气的悲观,那近乎“虎事”。我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象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我就怕什么“权威”咧,“大家”咧,“大师”咧,等等老气横秋的字眼们。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事”。偶尔看见个穿小马褂的“小大人”,我能难受半天,特别是那种所谓聪明的孩子,让我难过。比如说,一群小孩都在那儿看变戏法儿,我也在那儿,单会有那么一两个七八岁的小老头说:“这都是假的!”这叫我立刻走开,心里堵上一大块。世界确是更“文明”了,小孩也懂事懂得早了,可是我还愿意大家傻一点,特别是小孩。假若小猫刚生下来就会捕鼠,我就不再养猫,虽然它也许是个神猫。
我不大爱说自己,这多少近乎“吹”。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不过,刚过完了年,心中还慌着,叫我写“人生于世”,实在写不出,所以就近的拿自己当材料。万一将来我不得已而作了皇上呢,这篇东西也许成为史料,等着瞧吧。
2、母爱是一种激励散文
早上起来,餐毕,和往常一样,坐到纸箱上,又开始了这一天的循规蹈矩似的生活,或读或写或打开电脑上网查资料弄博客,今天却打破了常规,不再晨读了,有了想写篇文章的冲动,当我有这欲望的时候,我的脑前,不意间竟出现这样的画面:
雾气缭绕,前不见村,后不见店,像刚刚下过雨般,空气潮湿的很,显然,是早上,因为天刚蒙蒙亮。
雾中,一位母亲,右肩膀挎一书包,足有二三十斤重,背上,背一瘦弱的小男孩,脚下,踩着泥泞的路,一跐一滑艰难地走着……
咦,这不是上中学时,母亲背送我上学时的情景吗?怎么,我又进入到了回忆之中?唉,天哪,为什么每当我一要作文时,我的思想就会把我带入到那回忆中去呢?仿佛只有回忆是我做文的唯一材料般。于是,我就在想,我是不老了?然而,我的头,并未白;胡子,并未白,因为我的胡子只要一长,母亲就会让我放下笔来,然后,叫我躺到她的腿上,轻轻为我拔去那长的,看得特严,特紧,因此,我并没有胡子,也没长胡子,既然连胡子都没有,谈何白?再者,我的年龄也并未趋于老年化,只有二十七岁。一切的一切,都无法证明我已经老了。那为什么我老是活在回忆里,甚至,我的思想不意间就会把我带到那回忆中去?我想,大概我是寂寞了。兄结婚后,父亲便把家中三间房中的两间分给了他,我和父母则住这单间,从那时起,我便把这间房比做一个“口”,而我在里面,则形成了一个“囚”。我并未犯下什么罄竹难书的罪行,*,为什么要我成为这阶下囚?当我低下头时,我寻求到了答案,因为我的腿背叛了我,束缚了我,使我沦为了阶下囚。曾经我很不懂事的,扶着墙,踩着发滑的地板砖儿,右脚后翻,左脚平稳,小心翼翼地躞蹀到门处,然后,用唯一可以支配的左手疯狂地敲,边敲边不停地哭喊:“我要自由!我要自由!我要自由!……”我不知,这一冲动的举动,会给父母带来怎样的痛?我不是不知,而是我本就没有用脑子去想。因此,那时,我悟得了:我既是一个自私的人,又是一个不孝之子。
渐渐地,我便开始适应了这种“阶下囚”式的生活。
我在另一种地方,寻求到了别样的.欣慰——
一天,有幸出去,到城里的幺姑家,晚饭后,姑推我出去,我看到了,一位老母亲领着
她已近中年的儿子,向我走了过来,接着,便和我莫名的聊起来,或许她的苦已经溢满了吧,已经到了不得不倾诉的地步,于是,便把我当成她倾诉的对象。
“大妈,您儿子这是?”我看着她傻里傻气的儿子,发此疑问。
“唉!”老母亲用一个“唉”字,作为她的开场白,显然,她受了很多苦,是我们常人
无法想象的,“三十年了,”
“三十年?!”我不由惊讶,多么可怕的一个数字,如若将它按天计算,那就是一万零
九百五十天,一万零九百五十天啊!这位老母亲在苦中浸泡了一万零九百五十天,先不说她泡没泡浮脓,单就从她的口气里,就可得知,这种苦已经侵入了她的骨髓,使她浑身都散发出了一种苦气,就像一棵浸泡在酒里的老人参。
“是啊,三十年前,我儿子二十岁,就步入了所为的新婚殿堂,可是,”说到动情处,老母亲不由流下泪来。
我从衣兜里掏出手帕,递给这位老母亲。
老母亲接过,捂起嘴,然后,又擦下泪,接着,便继续述说起她儿子的遭遇来:“在他去接新娘的路上,不幸出了车祸,……”
看着这位满头银发的老母亲说到此处,哽咽的样子,我的心一下揪紧了。
“再后来,他就成了这个样子,……”
老母亲说到这里,便哽咽了,这时,我看到她傻里傻气的儿子好像看懂了母亲的辛酸,慢慢地将母亲揽进了他的怀里,轻轻拍起母亲的背。
当我看到这动人的一幕时,我的泪不由滑了下来。
回来的路上,幺姑不由感叹:“唉,刚刚那家的母亲真苦啊!”
“是啊。”我同样也舒口气。
随后,幺姑又说:“那孩子更苦,傻里傻气的,这辈子连回忆都活没了!”
是啊,一个连回忆都不曾有的人,他的人生将何等的空虚,何等的苦痛?于是,我想,*,对我还是公平的,毕竟它还赋予了我这一或苦或甜的回忆,使我不至于孤独致死。
当我领悟到了这个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像净化了似的,洗濯了般,瞬间,敞亮了,就像间久封的屋子,突然,被一位陌生之人,打开了一扇窗一样,一下就有了沁人心脾的空气扑面而来,清新得很。
人就应该懂得自满,这才会有“知足常乐”的好心情,不由悟得回忆其实就是一种享受,如若像那位老人的儿子一样,连回忆都失去了,那人生将何等的空虚?于是,我便开始延顺着我的回忆往下走,慢慢享受这回忆给我带来的苦与酸——
上中学时,由于家距学校远,十三里路,又是土路,遇雨,则难行,想放弃,又不想放弃,总之,求学之心特强烈。于是,家里人实在没法,就拿出了家里全部积蓄买了台摩托,让辍学在家的兄来回接送于我,本以为摩托有了,就可以顺利踏上求学之路,不想,新的问题又来了,我在兄的后面坐不稳。没办法,只好将求助的目光落在了同窗好友阿涛身上,让他在后面夹着我,坐着摩托,阿涛接触我的目光后,会意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于是,我便像唐僧取经般开始了我的求学之旅。在校,我有幸结识了一位同学的家长,那时,正值初冬,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于是,同学家长就不让兄来回接送我了,让我住在她家,后来,听祖母说,她和我们是亲戚,按辈分(她娘家和我们是本家),管她叫四姐。到姐家后,姐家三口人,晚上,为我脱衣服,早上,又为我穿衣服,还为我洗脸,头,脚,······,照顾得,无微不至。本以为有好心人的相助,我的求学之路就可以顺顺利利的走下去,可事与愿违,暑期时,姐的儿子,可能怕我寂寞,于是便来相陪,做为我,怎能给他想要的快乐呢?终于有一天,他按耐不住了,便去寻同村的阿涛了。那天,突降大雨,他还未回来,兄便冒雨去寻他,寻到后,看他们正在河边疯耍,便向他动起手来。我不知兄怎样发的力,打的有多重,说了哪些过激语言,惟一知道的,兄不止伤了他的肉体,更严重的,连同他的心,也一同伤了。初二开学时,他便不再援助了,为此,父向兄大大出手起来。
翌日一早,让我更感动的事发生了,清楚地记得,那天,大雾缭绕,能见度特低,昨日,又刚刚下过雨,道路泥泞不堪,已近不惑之年的母亲,挎起那足有二三十斤重的书包,走到我身边,对我说:“走,妈背你上学去。”
看着母亲的面容,我的眼泪“唰”夺眶而出了。
“怎么,不想念了吗?!”母亲极其严厉地说。
于是,我非不情愿地艰难地爬上了母亲那高不可攀的背,踏上了那泥泞的十三里路。母亲走在充满荆棘的羊肠小路上,一跐一滑地,然而,她不让自己的身子摇晃一下,竭力地保持着平衡,不让背上的我滑下来,我一旦轻轻地下滑,母亲就会停下来,将我向上送一送,很吃力的。都说,秋高气爽,秋天的天气是格外凉的,然而,那一刻,母亲的爱升温了,已到了沸腾之度。汗水浸湿了她白色的半截袖,她的后背如同汗洗,浸泡着我*,以致浸入到了我的心里,使我的心变得滚烫,口也发干了。她的鞋子,裤管,全全被露水打湿了,一直湿到膝盖上部,裤子紧紧地裹着她的双腿,她可有老寒腿啊!母亲背着我艰难地走着,而我在她的背上却承受着难以承受的折磨。走着走着,她让我勒住她的脖子,不许我滑下来,然后,她将自己的身子慢慢弯下,双手拄起地面,向一个很小的坡上爬去,这一刻,我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滚落了下来……
待母亲背我走进校园时,楼上的同学们看到这一幕,全全站立了起来,无不感动着。这件事过去将近十年余了,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特别是当我写作偷懒的时候,母亲慢慢弯下身子,双手拄起地面的那一幕,就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在我的脑前,如悬梁刺股般,使我不得不再次地拿起笔来,写些慷慨激扬的文字!
3、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经典读后感
对于许久不买书、买书也偏好经典的我来说,拿到这本书纯属偶然。不知何种风格、不知何样内容,只见封面上一个大大的美男头,一个暖得有点烧心的题目。面对作者的自白——我不是美男作家。我只想在心里翻个白眼,不算美男?你当大家是瞎的吗?
事实上在读完之后,我也不知这究竟算是一本什么书,里面有个人经历,也有心历路程,有客观描述,也有锥心的情意,有文有诗,鱼龙混杂一大锅,文笔算不上太好,比喻牵强生硬,厚厚的一大本,夹杂着美图若干,随手翻一翻,读完也不算是什么太难的事。
然而每个人都可以是评论家,从文从图从作者的经历他的心历,说文也好,说人也罢。可说得太多,可挑刺的地方也太多。既如此,不说也罢,一本出版就大卖的书,就算作者的超高颜值起了一定的作用,也总归是有它难得的地方。
于我,读完之后再回味,觉得这本书但最难得的一点,就是里面所表现出的情意。或许文笔普通,或许事件常见,但如果细细去读,就能够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体贴,他真挚的情意。
这些故事,有些是他亲身的,有些是他所见的,印象最深的,是那首记录他爱情的长诗《情书告诉我爱你》,可这算是什么诗呢?没有架构、没有韵律,只是一行又一行记录下他追爱过程中的心情以及他所经历的一些琐碎小事。整本书中,这一篇故事性最不强,是我看得最粗糙的,可这样一页页一目十行的翻下来,却觉得这一篇最不吸引人,也最吸引人。其他篇目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斧凿的痕迹,而这一篇什么都没有,最简单,最深情,却看得人想哭。这一篇简单的不算诗的诗,里面的文字不是文字,是从他心里流出的血,每一个字,都是不经思索,由情感直接汇聚成的文字。
读完之后,我才开始去百度这个完全不曾听说过的名字:沈煜伦。才知道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有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或许正是有这样一份与众不同,才会有这样一颗细腻的心。
平心而论,整本书我的评价不算高,那首诗的文学性也不高,但里面那份情意,值得读者去感受。
2015/10/15
北京时间21:13,8月19日。我正在自己房间里,坐在床上,用着我并不平稳的学习桌,开着我的小台灯,在写这篇小文章。或许我的文笔不够成熟,但这些*都是我心中最最最真实的感受!
“在这个世界上,爱情以很多方式存在着,或热烈、或浪漫、或悲情。”
当我读到小波与王巧妹的故事,我想到了我的爷爷奶奶。 我家庭和睦,爷爷奶奶90岁高龄,他们从小时候就在一起,到现在度过了70多年,也算是白金婚了!经历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文化大**,奶奶为爷爷生了3个儿子,4个女儿。爷爷奶奶每天早上都会去散步,他们毕竟年纪大了,走不了多远,但我遇见他们,他们都是牢牢的手牵着手。或许外人看起来他们之间的互动很无趣,但是在我看来那是生活了70多年的默契,是任何情况下都不离不弃的爱情!
“所谓真正的朋友,就是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无论你开怎样恶毒的玩笑,都对你不离不弃。”
能够认识像书中陈琛那样的“烂人”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福。他是我生命中超过1/2的存在。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却又互相嫌弃,每一次见面都会吵起来,但又会马上和好。“记忆是思念的故人”我很想她,她现在在青岛,去追寻他自己的梦我希望我们是彼此的“烂人”。我们认识了十年,“青春十年,十年复十年,十年绿叶变杏黄,十年海水复潮蓝,十年向往,十年苍茫”,十年后,我一定还在!
“我希望一世能有如你一般的人,在我失落的时候给我鼓励,在我辉煌的时候教我沉淀,在惜别前告诉我别哭。”
相爱是一段甜如蜜的时光,该怎么评论,美伦与小兔之间的爱呢?或许对于他们这份爱情,我们只能祝福,一份份情书代表了他们之间的爱,爱在他们生活里一点细微的小事中。“在爱情里。永远无法用爱来形容自己所想的一切。”
喜欢沈煜伦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喜欢上他似乎是不需要理由的,莫名其妙的被他吸引,但是这本书给了我一个全新的沈煜伦,一个坚强,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的人,他是沈煜伦,他是沈老师,他是美伦,他是一个可以播撒能量的好人。
关于这本书,我是真的很喜欢,每一则真实的小故事,都让人感触颇深,我自己最喜欢的是苹果强的故事和情书告诉我爱你
苹果强的结尾:记忆中的妈妈是什么样子,在炊烟袅袅的山脚下喊一声你的名字,你就蹦蹦跳跳的回家,还是在湛蓝的天空下,你躺在她的怀里听她唱儿歌哄你入睡,,,顷刻就是天堂。真的会让人不自觉的想起自己的妈妈,想起她为我们做的事,想起其实我们也没有好好谢谢过我们的父母
情书告诉我爱你,以前我用脑子过日子,遇见你以后,我开始用心过日子。因为我们不会分开,所以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别的男孩像我一样幸运。每一封情书,都会让我感受到爱情的美好,没一封情书,都透露着作者对自己爱人的心
世界那么大,你又何必拒绝温暖抵达
很偶然的,在朋友的朋友的微博里,我知道了肯小兔和美伦,从此便被他俩甜蜜的爱情所打动,也被他们满满正能量的人生经历所折服。拿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便是舒服,是的,舒服。以浅绿色为主基调的封面,配上美伦的帅照,就是一种很养眼的感觉,毫不夸张地说,甚至给人一种宁静之感。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地吸入到书中的每一则故事中,不能自拔,直至合上书的那一刻,仍然是意犹未尽。
语言匮乏如我,不知该用怎样合适的语言去形容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如果真的要说的话,我觉得boss的文字很像一阵和煦的春风,轻轻地拂过,温暖、怡人,轻描淡写地在你心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又像是一场细雨,轻柔地、悄无声息地滋润着你的心田,滋养着那一株株名为“爱”的幼苗。是的,爱,这是一本关于“爱”的故事集。我想,每一个读着这本书的人,必定也会和我一样,泣不成声。泪眼模糊中,仿佛看到故事中的人物正一一向我走来。是的,我看到了。我看到王巧妹将小波一把抱起,一个笑颜如花,一个惊慌失措;我看到老太太正在给*唱着黄梅戏,一个低吟浅唱,一个专心致志;我还看到了“苹果强”和“快刀美”,那个意气风发的尤子……
此时此刻,窗外阳光明媚,屋内的我也正在接受着一场爱的洗礼。正像肯尼在序中所说的,“他所经过之处,总能点亮黑暗,播撒阳光,万物都已经复苏,你又何必拒绝温暖抵达?”是的,爱已抵达,你,感受到了吗?
想必给这本书打三星以上的人都是沈煜伦的粉丝吧。
我不是。
如果不是在图书馆架子前正巧碰到这本书,光是看封面(书名那个字体是闹哪样弄个帅哥确实吸引人但会让人觉得很low不该这样设计个人觉得)书名(说真的书名挺矫情的为什么取这种名字当然符合内容),我是*不可能主动去找这本书甚至买来看的。
之前对这对CP不是没有了解,那次是很偶然看到高中数学*(一个腐女)发的说说,附带图片是他和肯尼微博截图,很闲的我就上微博搜了来看,没想到非腐女的我竟然也看了一晚上。现在想不起来当时的心境了,之前也不是没听说过麦洛洛那对,总之也没多大感觉。
翻的目的也只是欣赏照片而已,当然对作者本人没有多大兴趣的我,没有耐心看完前半部分他讲的自己的故事(关于创业啊友情啊爱情啊种种),重点看了后面他对于肯尼(就是他的小兔)生活片段的描述,真的好可爱。不管什么种族什么性别的人相爱,能够让一方以有趣的口吻(况且原本的状况就是很有意思)讲述另一方的事情,那么ta们之间就是真爱,是好的爱情。讲小兔那篇并没有带多少主观色彩,就是把小兔在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讲出来,觉得真诚而有爱。能够以宠溺的眼光看待另一个人的“神经病”行为,这样的爱情才是让人期待的。
一直以来都对网红没有多少了解也不太愿意花费时间去关注他们的消息,但是看了他们的文字(我是说印成铅字的文字)不禁感叹:没有谁能随便成功。我相信文字能够窥视到一个人的内心,文字不会骗人。比如说之前看南笙的书,一开始也是抱着看照片才买来的,结果见到了她大段的内心剖白,对她的想法从此改观。
我们这些没有显赫家世没有闪光皮囊的人偶尔会怀着恶意去妄自推测:好看的人没内涵,有才华的人英年早逝,有钱的人生活淫乱……
事实往往“不尽人意”,更何况时间总会让人变成熟,天赐的好条件没人会撕毁。
他的文字本身不做评价,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温暖的人,他成功绝不仅仅是因为外貌,和其他人贴的标签。
❤ 献给鼓足勇气在爱的你❤
时间过了这么久,我们的神坑老大——沈煜伦同学的处女作《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终于面世了!我的心情是十分激动的!
【你就像一位王子,照耀着我们】
拿到书的一瞬间,我就被书的封面迷住了。那是怎样帅气温柔的一张侧脸啊。轻闭双眼,嘴角上扬,挂着满足的微笑,一脸的深情与幸福,令人动容。照片中的他,精致的像是画中走出来的王子。同样的高贵、优雅与绅士。
翻开扉页,熟悉的心电图签名映入眼帘。提笔落笔一气呵成,中间没有一丝一毫的停顿。一个简单的 “Quintus” 的心电图签名竟硬是签出了一种大气磅礴的感觉。
翻到目录,一对精致的鹿角应和着雪花走进画面。接连三页的颜色递进,渐变美的即视感扑面而来。最喜欢的是第三幅,虽然是深色的鹿角,但是晶莹剔透的雪花竟给了我一种阳光很刺眼的感觉。它象征着希望,象征着光明,象征着爱,这个永恒的亘古不变的主题。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是一本故事集,那我一定会认为这是一本写真。毕竟,这本书几乎是处于三页一张小照片五页一张大照片的状态。而且,书里面的人,书里面的字,书里面的风景,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温暖,那么真实。就像是一个你一直梦寐以求的礼物突然出现在你桌子上一样,是那么的令人难以置信难以想象
每当看到你的字的时候,我都会坚定我要练字的信心,甚至还会萌生出要把你的字印成字帖的想法所以看《滋养》的时候我总是一手拿着铅笔的*,我还是练不会你的字所以我想,好吧,原来你的字也跟你的人一样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你就像一束光,温暖着我们】
《滋养》的推荐序不出意外的,是我家宝贝王子写的。你又何必拒绝温暖抵达。是的。不仅是对于肯尼,对于我、对于所有支持你们爱着你们的夫夫*来说,你们就是光,是那在黑暗之中也可以照亮我们前行方向的一束温暖的光。在这片爱与被爱的海洋中,你们引领着我们前行,给予我们充分的肯定与鼓励。就像美伦书中说的那样“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而我要说的是,海冲过来也有我们夫夫*在你们身前为你们遮风挡雨,我们永远是你们坚实的后盾️️️
不得不说,你也确确实实的温暖到了我。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里的故事,更是因为你平时在YY在微博上对我们说的那些看似很平常的话。每当坚持不住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平时对我们说的“人活着,不努力,枉做人”“你的努力,不允许你失败”等等等等。而我竟然就这么奇迹般的坚持下来了。做完之后再回头看看发现好像也没有这么难了。谢谢你,傻大个,谢谢你教会我这么多,谢谢你一直在努力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你就像一把尖刀,直面这社会】
《滋养》的序《我不是美男作家》的确写得出乎我的意料。之前在济南预签上就已经听说了你的文字是带有批判风格的。但读到序的我还是被吓了一跳。直接,尖锐,是我最先想到的评价词。你非常果断地点出了现在在社会上热议的话题并以雷厉风行的写法告诉大家,你,不是美男作家。非常赞同里面的一句话“喜欢就是喜欢,迷恋外表就是迷恋外表,把虚伪剔除”。是的,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虚伪的人和虚假的物,我们很难分清到底谁真谁假,或许今天他是这样跟你要好,明天他就和变了一个人似的完全不认识你了。
你说“这本书没有半句的贫嘴滑舌,只有只言片语的沈煜伦”。你知道的,我们爱的从来不是你们两个光鲜艳丽的外表也不是你们风华绝代的外貌,我们爱的,只是沈肯尼和沈煜伦这两个人,这两个个体而不是那副皮囊。你们的学识,你们的能力,你们的成就……无一不在证明我们的选择是对的。即使十年后、二十年后,或许你们不会再像现在一样年轻貌美,但我们会一直在
【嗨!你在!】
你说,真正的朋友,就是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无论你开怎样恶毒的玩笑,都对你不离不弃。
你说,陈琛的青春里写满了我们的无所顾忌。我们骄傲地迎接我们喜欢的自己。
朋友,一个特别简单特别直接的词语。它不像友情那样必须有情,只要是你认识的能谈到一起去的,都算朋友。它就像“兄弟”“哥们儿”这些词一样,可以作为一个称呼来用。你酒驾被查下喊交警一句“兄弟”交警就能不罚你了?人家就真是你兄弟了?不可能吧。
真正的朋友,懂得如何倾听。
真正的朋友,会想方设法地保护你。
真正的朋友,不会在背后嚼你的舌根对你使绊子。
真正的朋友,会对你一直陪伴,不离不弃。
你们于我而言,是朋友,亦是家人
我是因为肯尼才知道了美伦,一开始对美伦的态度只是,肯尼和他在一起了,顺便关注一下,尽管他有身高、多金、体贴、帅气等一系列优点。后来慢慢的发现,这是一个可以称之为男神的人。然后一喜欢就是好几年,时间也证明,他们值得。
拿到书的第一感觉就是:果然是花美伦的风格,插图多的像买了本图册。美伦的文字风格跟肯尼的不同,肯尼的是清冽,美伦的这本书就在讲故事,看似平淡,却让人有许多共鸣。
书读到第57页,我的鼻子开始发酸。
以前有学长跟我说过,除了意外死亡的,病故的遗体看起来也很可怕。那时候我不懂,后来自己亲眼见过了,皮肤松耷耷的覆在灰白色的皮肤上面,那时候才真正感觉到健康是多重要的事情。人之所以承受着针管手术刀的痛楚,是因为心理还怀着发生*奇迹的愿望,那些病故的人身上的针眼、创口,正是对生的渴望的见证。美伦的二叔拼劲全力想要活下来,是因为爱,也有人想尽办法死,也是因为爱。我老家的房子在半山腰,对面山腰叫李家邦,李奶奶一家就住在那儿。我初中回老家上学的时候,路过李奶奶家门口,总能看见她在喂鸡或者听见狗叫出来帮我呵斥那只忠心的柴狗,然后笑着对我说:“去上学啦?这狗不咬人的,你过去吧。”李奶奶很瘦,有点驼背,可却很精神,生活的也很开心。后来我上大学了,今年寒假再回去,不见李奶奶,没几天她就去世了,*。听村里的人说,李奶奶支开媳妇儿,说想吃葡萄,虽是冬天,她媳妇儿还是出门去找葡萄去了。回来的时候,李奶奶悬在偏房的柱子上,去了。村里人就开始追溯李奶奶的生平,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又照顾孙儿,儿子虽然不成器,但好歹孝顺,娶的老婆也好,婆媳关系融洽,孙子也听话……可惜家里经济差了,李奶奶的病不是李家负担的起的,李奶奶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她不愿意在拖累家里人,终于选择了*。你看,有人生,有人死,可他们追根究底都是因为一个爱字,他们都在拼尽全力给家人最好的,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趁着还青春,还健康,用力的微笑,用力的生活呢。
在微博上常看到一句话“富的人生活大多相同,穷人各有各的穷。”可人们通常只在乎富人富了之后的潇洒,他们周游世界,挥金如土,感情美满……对于富人为什么会富却不予深究。我喜欢美伦,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即使家庭殷实(这是一个谦虚的词)可仍然选择了白手起家。他也投过许多份的简历,精心的准备面试,从一个角落里的小职员做起,认真对待工作,有自己的目标,敢于争取,为之努力。这样富起来的人才值得敬佩。
一本书,重要的不是他写了什么,而是你从他写的文字中感受到了什么,这本书给予了你什么。看完整本书发现,整本书组成了一个沈煜伦。他聪颖,博学,上进,英俊(那么多照片也说明了自恋,可是我喜欢),他有最好的爱人、朋友、家人,他遇见了许多陌生人,听了许多故事,他也跟其他人一样,在打拼的路上遭受过失意、背叛,这些好的不好的,都值得感激,都变成了养分,滋养着他,孕育着爱。这就是我男神,一个播撒能量的好人。
今天刚看完boss的书,是一本温暖故事集。虽然喜欢美伦的时间不长,但以后我会是boss和王子的忠实粉丝。第一次知道美伦boss和肯尼王子的故事,是在亚娟姐的《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都一样》书里,之后去看肯尼王子的《沈肯尼的成长日志》,了解美伦和肯尼之间的爱情,又关注了两个人的微博。前不久,看完肯尼的《破碎的时光》,很好看的书,这次美伦的书,书中的故事很温暖,很感动,又了解了美伦背后的故事。
美伦的书中,最感人的一章,是《老太太和*的故事》,老太太和*的祖孙情让人最感动。在这一章中,有一句话写的很好,“我愿青春是一抹斜阳,给予我最浓烈的力量,照耀你我最美的时光。”我也是奶奶带大的,跟奶奶的感情很好。如果我奶奶也像老太太一样,我也会像*那样做。
还有最喜欢的一章是《情书告诉我爱你》,200多封情书,表达了美伦对肯尼深深的爱。让我相信爱情,爱,可以不分性别,年龄,国度。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
oss这本书写到亲情,爱情,友情。亲情,苹果强和母亲快刀美的故事,要珍惜家人陪伴在身边的时刻;爱情,王巧妹和小波的爱情故事,葱烧爱情;友情,尤子和美伦的友情弥足珍贵。每一份自认为真挚的感情,总是要在心里给别人留一席之地。
美伦在最后一章写到《别做生活里的末等生》,这一章传播给我正能量,要坚强,充满希望,鼓足勇气爱,别做生活里的末等生。沈煜伦是可以播撒能量的好人。
谢谢美伦带给我们这么温暖的故事集!让我们了解真真正正的沈煜伦。最后,祝美伦boss新书大麦!和肯尼王子和和美美,永远幸福,快乐,健康!会一直守护在你们身边!
《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读后感(九):偶像不可能为你们的青春买单。
给大家讲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地方,是缅甸和我国云南交界的小镇,有一个孩子叫“苹果强”,至于他为什么叫“苹果强”,因为他们家是镇上条件比较好的人家,他父亲去市里的时候,给他带回来一部iPod,从此他就成为了某粉。他有一个妈妈,叫“快刀美”,“快刀美”为什么叫“快刀美”呢,因为她是杀猪的,长得还不赖。“苹果强”的父亲是一个家暴者,最终和“快刀美”离婚了,且“苹果强”的爷爷奶奶给他灌输“快刀美”很烂的思想。苹果强不喜欢“快刀美”,“快刀美”后来离开了镇上,“苹果强”当上了警察,然而他却招惹上了毒枭,被毒贩砍掉了一只胳膊,此时“快刀美”回来了,为了给儿子报仇,拿着杀猪刀去砍毒枭,儿子感动了。“快刀美”牺牲了,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一堆iPhone1、iPhone2、iPhone3、iPod等等。就是这个故事。
我暂且不评论这个故事,交给你们论断。说说我看这本书的初衷,前一段时间某浪推出了一个投票,亚洲好书榜。你们美伦位列第一(最后他还是被你们粉丝捧上了第一),在看到这个投票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人,还特意去百度了一下,啊是这样一个人啊,于是便发了一条微博,评论这个投票,这下好,引来了一堆粉丝,有说我没看过他写的书就别瞎评论的,有说要举报我的,还有说我们美伦是我们的信仰的人的。你们这样真把我吓到了哈哈哈。
再说这本书啊,前面都还好,勉强能看下去,我也不去评论故事到底怎么样。可是最后我是真的没看下去,印象最深的是第九章,那天晚上一点钟,我看了之后一直没睡着,实在没看下去,那是诗还是散文否?我不懂了。
在这里说一句,我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信仰,可能大叔我已过了矫情的年纪。我也并不反同,我认为人人平等,只想给青春期的你们说一声,别老是信仰的沈家人的,你们改姓的事情你们父母知道吗?还有诸多*的粉丝啊,偶像不能为你们的青春买单。
微博红人沈煜伦作品《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上市,以爱滋养文字,成就不相信爱年代的真诚勇敢之作。新晋鲜肉作家沈煜伦推出诚意新作——《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本书由中南博集天卷和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新书面世后,迅速席卷各大销售网站榜首,受到读者超级好评。8月23日,沈煜伦亮相广州路购书中心,引发粉丝疯狂尖叫,现场上千人排队等待签售,场面甚为火爆。
正如书名《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这本书是一部关于“爱”的故事集。书中包含10个关于“爱”的故事,有爱情、友情和亲情。“因为我知道,身边总会有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恋人,或朋友”,沈煜伦在书中写到与自己一同挥洒青春的朋友、为自己奋斗的亲人和爱人,这些故事不仅是写给爱他的人们,更是为了告诉大家什么是“爱”,该如何去“爱”身边的人。
这本书里很多故事都是以沈煜伦个人经历为原型的,每个故事里都有他的影子,忧伤、失落和感动。但因为“爱”,又让一切都化为坚强。正如作者在自己最满意的故事“小镇里的苹果强”中所写道的:“我们追寻安逸的生活,向往简单的自己,可总在最边缘的时刻掉转船头,极力苛责自己的人生。想让自己过得流光溢彩,首先要学会持续闪烁。”
《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是新晋畅销作家沈煜伦的首部作品,沈煜伦的背后有一段很励志的故事。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父亲离开后,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沈煜伦从小成绩优异,为减轻家里的负担,他在香港理工大学读书期间就开始投身教育事业。毕业后不久,他便创立了自己的留学咨询机构。随后又创立了自己的美妆品牌,多次名列淘宝美妆榜榜首。
与他在微博等网络平台的表现不同的是,私下与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交谈时是沈煜伦是纯粹低调的创业者和写作者,在新书中,他也以“我不是美男作家”为名称,为自己的新书做了序,表达内心真实的声音。
《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在预售期便登上各大畅销书的排行榜榜首。作者本人具有强大的粉丝号召力,他的微博(ID:@爱啃梨的星际碎片)真实活跃粉丝超过150万,每一条微博的转发或者评论都超过1万。沈煜伦喜欢与粉丝互动,每天耐心回复粉丝的评论和留言,他与粉丝不是偶像与粉丝的关系,更像是亲切地朋友。
为了跟粉丝有更多的见面和沟通的机会,作者定期在即时通讯软件YY语音上与粉丝进行线上沟通。8月8日晚,作者更是针对新书《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在YY语音上做了一次活动,极大的带动了新书的销量,只当当网一家当日的预售量就超过4万册。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kzk.cn/articles/43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