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记》读后感 1
著名作家苏童在继小说《妻妾成群》《米》《碧奴》《河岸》……之后,推出了又一部长篇力作《黄雀记》。全书训戒隐忍,缕罗细节别致,无论是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都被苏童用诗性起兴开衿,把一个嚣嚣时代的芸芸众生还原得鲜活饱满,均衡严谨。
《黄雀记》是一部关于罪与罚、关于自我忏悔与救赎、灵魂的寻找与安放,关于绝望与期望的复杂故事。书名的隐喻与文本中诸多的隐喻、象征相呼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少年保润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但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黄雀记》分三章,“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和“白姑娘的夏天”,三章故事情节的推进和展开,就好像那些照片与照片之间胶水粘连的痕迹,横贯于整幅壁画之上,正因条理分明,更显得生硬触目。整部小说的叙述结构亦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感觉。虽然三章是从三个人物的不一样视角叙事的,但它更侧重证明了“白姑娘的夏天”所影射的当下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深刻性。
如果说《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作为一部写“当下”的长篇小说,《黄雀记》的故事性十分强。这个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保润的祖父每年执意要去香椿树街的照相馆照一张相片,这种举措引起了儿媳妇的不满,在反复争执中祖父变成一个丢了魂的人,住进了精神病院——井亭医院。在精神病院里,保润遇到了改变其人生轨迹的两个人——柳生和仙女。于是,三个人保润、仙女、柳生围绕着祖父寻找灵魂的过程上演了一系列的罪与罚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是,故事中诸多隐喻的物象和情节。守信的名言
首先是“小拉”。“小拉”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南京流行的一种舞蹈。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应对面地走不如手拉手地跳,跳得充满激情,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在《黄雀记》里,苏童让“小拉”成为一种时代的象征,给每个人物留下深刻印记。作者透过“小拉”这个象征,拷问的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每个人在这天,如何应对自己、应对历史、应对内心?这种关于民族心理的深刻拷问一向蕴含在小说里,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其次是隐喻的书名。一提到“黄雀”,人们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句谚语。《黄雀记》整个故事讲的就是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柳生做了保润的黄雀,但最后的黄雀是保润,抑或是其他——吉祥、完美当中总是带有某种假象?历史是只诡异的黄雀,任何人都逃不脱缘定的宿命。
当然还有超多隐喻的细节,在精神病院里的爷爷就是一种象征,他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疏离。保润、仙女、柳生,一个*、一个失踪、一个丢了性命,唯有祖父活得长久、活得不朽,与自己的魂灵——红脸婴孩耻婴(怒婴)安静地偎依。还有仙女手中的兔笼和最终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精神病院以及里面的的水塔、菩萨祭台,住在一二号病房的司令和郑老板……透过这些隐喻,过去与现实交织在一齐,一种个性复杂的、扭曲的人性被展现了出来。苏童作为先锋作家与现实主义作家有很多不一样,他总是会尽可能地拓展一个人物、一个细节内在的好处,使之最终成为一种精神性的象征。
《黄雀记》读后感 2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作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先锋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苏童曾写出《妻妾成群》、《我的帝王生涯》、《河岸》那样惊世骇俗的小说。而在近期出版的《黄雀记》中,苏童通过香椿树街上的一个精神病院,一些小人物,以及一些事件的描述,讲述黄雀在后的残酷青春。
《黄雀记》延续了苏童惯常的小人物、小地方的叙事风格和节奏。故事并不复杂,就是一桩上世纪80年代发生的青少年强辱案。小说分三章,“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和“白姑娘的夏天”,三章的标题已经暗示了三个不同的叙事视角,每一章内亦分成诸多带标题的小节,如“照片”、“去工人文化宫的路”、“兔笼”、“水塔与小拉”等等。标题的背后是这个时代的变迁,或者说是这三个受侮辱与损害的人的命运,包括他们后来的成长,和不停的碰撞。
很多人认为苏童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作家,可《黄雀记》却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小说写的是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两男一女,他们的成长时期发生的一件错案对三个人人生的影响。少年时期的保润和柳生,因为和仙女的邂逅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最终,保润在监狱里呆了十多年,柳生一直“夹着尾巴做人”,仙女则化身为白姑娘,沦落风尘……小说结尾,丢失了魂灵的保润祖父与仙女,在逃命中生下的孩子最终巧合般地相遇,这是苏童对整个世俗世界的反讽,也反映了他的人文关怀。
苏童不动声色地描摹了一幅似曾相识、却又宛若梦境的浮世画卷。这里有少年的残酷青春、香椿树街上的众生百态、市井生活,弥漫着南方的湿润、幽暗。保润在十多年后出狱了,苏童一连串的拷问也来了:保润要不要复仇?怎么复仇?原来做了错事没有受到惩罚的人又是怎么忏悔的?苏童把这个过程写得非常细腻。他在小说里把整个时代的变化,和每个人的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块,拷问的是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对整个民族的心理进行了很细、很深入的发掘。
苏童笔下的井亭医院,贯穿了整部小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荒诞符号:疯子与正常人之间没有界限。精神病院里有青春时光里的成长、放浪与残酷,也有成人社会里的欺骗、背叛与贿赂。这是一个展现众生相的舞台,当疯癫的荒诞一旦被常态化之后,这部小说所书写的其他巧合、偶然似乎都够不上荒诞了,苏童恰是力图以这种力透纸背的荒诞,来揭示世俗中不同人性最隐蔽的一面。
作为最初以先锋小说出名的苏童,如今的《黄雀记》里依旧渗透着一种先锋的精神。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他永远会在他的作品里透露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在表达生活、人物、人性与现实、与世界、与生活的关系时有一种特殊的方法。在《黄雀记》里有大量隐喻的细节,在精神病院里的爷爷就是一种象征,他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疏离。舞蹈“小拉”就是时代的一种隐喻……通过这些隐喻,过去与现实交织在一起,一种特别复杂的、扭曲的人性被展现了出来。
小说里没有写到黄雀,可为什么起名叫《黄雀记》呢?对此,苏童解释说,黄雀象征着在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整个故事讲的就是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柳生做了保润的黄雀,但最后的黄雀还是保润……似乎有些纠结,但一切却自然而然,小说中的每个人物、每个细节都处理得很细腻,伴随着苏童优美舒缓的叙述语言,读起来没有丝毫不适应。
苏童曾说:“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始终渴望一种会流动会摇曳的小说风格,渴望对每一篇未竟的新作有挑战性的新鲜陌生的心态。”苏童的目光越来越务实,在《黄雀记》里,他考虑人要怎么活下去,每个人物和历史、现实、世界以及自己内心的关系,这来源于一个作家的社会责任感,更来自于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黄雀记》让我看到了当下真实的苏童。
《黄雀记》读后感 3
继先锋文学代表作家余华推出长篇小说新作《第七天》之后不久,另一先锋文学代表作家苏童也推出了长篇力作《黄雀记》。有人曾评论说苏童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作家,但在这部《黄雀记》里,这个“不善于讲故事”的帽子可能要被摘掉了。苏童讲述了上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青少年强辱案,通过案子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背后是这个时代的变迁,或者说是这三个受侮辱与损害的人的命运,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不停的碰撞。
在《黄雀记》中,少年时期的保润和柳生因为和仙女的邂逅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最终,保润背上强辱犯的罪名在监狱里待了十多年,真正的罪犯柳生一直“夹着尾巴做人”,仙女则化身为白姑娘,沦落风尘。小说的结局是保润用刀子捅了柳生,又重新回到监狱,白姑娘则出走,留下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这部小说无疑是苏童很重要的一部小说,它做到了历史和当下的紧密结合,引申出最终的拷问,拷问的是关于民族、关于人性内在的一些问题。“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反省、没有拷问的话,很多问题是不会被发现的,而这样浑浑噩噩混过去是不可以的,我们很多问题需要一个正面的回答。”《收获》杂志副主编程永新这样评价《黄雀记》。小说中的故事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将对生活的思考推到了一种极致的地步,可以说《黄雀记》是一部充满灵气的作品,是苏童用他独有的叙事方式对这个世界、对当下社会生活复杂性进行的全面拷问。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面临着一个相似的困境———如何战胜每时每刻从他们身边或是内心丝丝缕缕流逝的时间,而这又是一个谁都无法摆脱的困境。
小说要塑造典型的人物形象,文学人物也是很难创造的,然而,当代生活所提供的现实,却使原本需要依靠强大想象力才可能催生的人物,可能轻易地降临到文本的深处。保润、柳生、小仙女,就像是一个三脚架,既搭建起一个演绎生活的平台,同时也成为情感和“危险关系”的命运枷锁。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所绑缚,一个人无法给另一个人以信赖,无所倚傍,无法寄托,最后惨相连连。我们虽然不能够对生活失去信心,但也无法立刻做出判断:我们应如何处理我们灵魂深处的精神病灶。
一个优秀的作家,不会居高临下地概括、抽象和引导生活,但是,他一定能透过生活的表象和乱象,剥离掉现实和存在的种种假象,在繁华鼎盛时暴露颓势、潜在的苍凉,而在凋敝哀婉时,静静地储备、蕴藉生机。苏童通过文本,延伸了我们所面临的对于当下社会的追问:这个时代的人们究竟崇尚什么,是财富还是真实的情感?人们的灵魂归属到底是物质还是精神?我们的精神自觉如何才能够实现?
《黄雀记》读后感 4
《黄雀记》的故事并不复杂,用苏童自己的话来讲,“这部小说在风格上是‘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所谓街区生活。讲述了上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青少年强辱案,通过案子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背后是这个时代的变迁,或者说是这三个受侮辱与损害的人的命运,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不停的碰撞”。全篇小说分为三章: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姑娘的夏天,暗示了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不停的碰撞,或者说这三个受侮辱与被害的人的命运,背后是这个时代的变迁。
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和希望,在小说中都以“魂”的形式出现。丢魂成为香椿树街居民普遍处境的一种隐喻,一种精神无所依托的焦虑和空虚。这种失魂落魄的状态也暗示了当下人面对现代危机时灵魂失缺的状态,恐惧、疏远、隔离和排斥。
罪,也分与生俱来和后天的,究竟哪一种罪大或者说更为深刻是无从论知的。有了罪有没有惩罚也是看阶段的,也或许罪与罚相继出现让你措手不及。绝望和希望也是相互依存。犯了罪,就要受罚,惩罚就是种自我救赎,在绝望中渴望找到希望,但这条路毕竟是昏暗无尽头。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留有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所以魂丢了,开始受罪。为了寻找自己的魂,挖遍了香椿树街的所有冬青树,渴望这样就是自我救赎,在一片的混乱中奢求绝望和希望能把魂给喊回来。祖父年复一年的拍遗照,是为了让死后能有个依据,就是这年复一年的举动让儿媳妇粟宝珍十分介意,挖树的举动也惊扰了整个街道,粟宝珍认为自己嫁进这个家就是一种罪,在后来为宝润操碎了心,看见丈夫死去就是在受罚,回到娘家寻找活下去的寄托,这似是让她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
一个独孤绝望的生命体,丢了魂,在不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最后却真的不得送终;与家庭不和,搬入精神病院;孙子看管,却身陷囹圄;白发送得黑发人,却落得不认亲人。有人说老人是最能看透世间万事的,什么都瞒不过老人的那双眼,故事的最后也大概会如了祖父的“愿”——“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如果你站在照片的左侧,会发现祖父的笑容透出某种邪恶与阴森;如果你站在照片的左侧,就会发现那笑容比孩童更加纯洁和调皮;如果是正对着祖父的照片,那诡谲的笑便消失了,你看见的是最寻常的祖父,一张枯瘦如刀的面孔,一双忧愁而焦灼的眼睛,一种戒备多疑的表情,两片嘴唇咬着他一生一世的金科玉律,小心一点儿,小心一点儿。”
苏童的作品既是迷人的,又令人感到不安。习惯用少年、暴力、女性、历史、现实和宿命等元素,去探索人性中最为隐蔽的状态和心灵上最为焦灼的时刻,创造出独特的文本。仙女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经历生命中太多坎坷起伏,最后想安安定定的陪着一个男人到老,最终也是落得让人生怜的*。
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她依然是那个仙女,大胆,任性,不知世事的深浅,在自己的领域中张牙舞爪。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连在一起,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一方的违规让两方承受伤痛。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姑娘的堕落寻死,也许还是因为她是仙女。仙女,在文中指那个老花匠的孙女,也是后来风光一阵的公关白姑娘,再后来又出现了另一种称为“仙女”的职业。
上天似乎对仙女充满眷顾又充满狠心,满满的纠结让她始终不得敞开内心。“她的泼辣是有稚气堆砌赏赐,她的愤怒因为来历不明,显得有点脱俗,也异常尖利”上天给她一对呵护关心他的爷爷奶奶,却也让她在封闭狭隘的环境中长大,贫困与寂寞让她紧挨着富裕的柳生,从小就是在金钱的现实中成长。一向封闭,她是唯一的环境中养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刁蛮姑娘。倒也是羡慕她的,从小就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也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她吞了保润的钱,保润也是没有按耐住自己年少青涩的爱,用威胁的方式乞求在仙女身上的到认同,可惜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切都被柳生看在了眼里。
再离开又进入,反复纠结曲折,逃不掉离不开这个城市,这个街道,以及那个水塔。食言是一个未成年少女的专长,也是她的权利。“他记得很清楚,当年仙女亲口向他母亲发过誓,永远不会回到你们这个可恶的城市,永远不想见到你们这些人肮脏的嘴脸,我就是*变成骨灰我的骨灰也不会往你们这里飘。”受了这么大侮辱的女生,最终被金钱所搞定,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难事,又怎么相信这样的女生所说出的誓言。
很多人很难在当先生活中找到灵魂的栖息地,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利物的诱惑。仙女靠送牛奶争取零花钱;在柳生的欺骗下去和保润看电影,“罗医生的那一辆最漂亮,最威风,白色雅马哈,进口的,就停在花园里,你认识罗医生吧?去找罗医生借一下”暴露了她对物质的虚荣,收下了柳生家的钱去**真相,指证保润才是施暴者;郑老板的姐姐用钱满足弟弟对女性的需要,将公关姑娘直接在医院内办公,更是召集三十个*为弟弟庆祝三十岁生日,再有甚者在医院内大兴香火庙,嫌弃医生的没用,说要试试香火的力量。
苏童直面淋漓鲜血和惨淡人生,对现实生活进行观察、体验和总结,透过人物看似荒诞的生命历程,揭示人生悲剧和残酷现实。保润在整个情节发展中看似并没有什么参与,却是一切的推动器和导火索以及整个故事的终结者。去医院照顾爷爷遇见了勾人心魂的小仙女,与她在井亭医院各种撕,一个关于水塔里的故事让保润坐牢,仙女远走,柳生夹着尾巴做人。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却是真的忘了总有出牢的一天,仙女说的话也总是玩笑之间,柳生同住一个街道又怎么会再无交接,人生就是一个玩笑,你总想躲过的终究还是会回来的。柳生和白姑娘在保润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看似相处融洽,却不知柳生是否真的已经陷进去了。为她要债,逼死瞿鹰。再将仙女带入保润的家,这下感觉故事的主导者又转入柳生的手中。
莫名奇妙的就像为什么保润一出狱就会出现在柳生的后车厢里,为什么柳生要带她去保润的家中,为什么这样百般对仙女好,为什么最后却选择和别的女生结婚,保润的手臂上“君子报仇”究竟是什么意思,当他对柳生施刀的时候在想什么,仙女对于身边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保润为爷爷定制各种绳结,这是真的把爷爷拴在了井亭医院让他乖乖的,还是也栓住了其他病人院长和其他护工对他充满赞赏,还是把仙女拴在了水塔得到了补偿。最后他拴住的都是自己的人生。让
有关这段故事的人最后都不在了,留下一个见证—怒婴。人还是认真过的好。哪天魂不在了可怎么办。
《黄雀记》读后感 5
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较量,好像一向都有——比立意、比销量、比影响、比受众、比成功,在眼下的语境里,最后比的还是哪个更功名成就。因此,先不管话题是否有逻辑、是否有可探讨的空间,单就任何论题而言,放置在今日中国的社会环境里,都难免乱成一片狼藉。
按照某种社会价值观来说,会营销的郭敬明和获奖的莫言自然能够拿来比较,二人谁更成功,便成了一桩可探讨的话题,可这种话题本身的荒诞和无知正好对应了这个蠢相外露的时代。拉郭敬明和莫言出来,哪个更有销量,哪位更是成功人士,这种虚妄的比较只能诞生在盲目而急功近利的国度吧。
对成功的解读当然不仅仅限于获奖的莫言和畅销的郭敬明,还有看上去在地位和销量上都属“掌权派”的余华、苏童等。有人会因作家过多摄入现实生活,而批判其浮皮潦草地被现实玷污,但苏童当然知道现实的力量以及如何摆脱现实的困窘,他在新作《黄雀记》中写道:“风一吹,旧社会的桂花与竹子在摇曳,新社会的花草和蔬菜在摇曳,他们在一齐,正好是历史在摇曳。”如此动人地撇清了历史与此刻进行时的勾连,也使一个小说家拥有了就应有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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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心得体会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拉盖洛夫写的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和他家的鹅——莫顿,还有一群大雁一起去拉普兰。
我现在先介绍一下里面的人物:第一位,那是必不可少的尼尔斯,他一开始是一个粗野顽劣、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第二位,莫顿,他是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就是他带着尼尔斯走的。第三位,阿卡,是一只大雁,不过不是普通的大雁,她是大雁群的首领。第四位,斯密尔,他是一只阴险狡诈的狐狸,每天想吃大雁肉,可是有尼尔斯在,几次都没有成功!第五位,高尔果,他是一只老鹰,爸爸妈妈走了,是阿卡把他养大的。第六位,黑旋风,是一群乌鸦的首领。
阿卡它们在到拉普兰的路上的时候,大雁群慢慢接受了这个拇指大的人类,和尼尔斯成为了好朋友。一路上,它们交到了许多新的好朋友,也遇到了不少麻烦,无时无刻那只狡猾的狐狸都在盯着阿卡他们,所以他们也无时无刻在危险中。
最后,尼尔斯解除了小精灵对他施的魔法,也从一个顽皮、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让父母放心,好好珍惜生命的小男孩。
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虽然我们不能起这儿跑到世界各地让你改变自己,但也要懂得这些道理,不能让父母担心自己,自己也要照顾好自己!
2、《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心得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时,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跟随着大雁进行了一场旅行,途中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还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而且还特别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讨厌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己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发现,自己变小了,家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成了庞然大物,他伤心极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听到了动物的语言,原来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直天鹅想跟他们一块走,尼尔斯见了,也忘了自己变小了,上去就抱住鹅的脖子,没有料到却被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骑着雄鹅,跟着大雁,踏上了迁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许多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曾经帮助过他,还给他讲了数不清的童话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许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虫害、拯救小绿黄鸭,阻止人们抽干湖水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孩子,到了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小动物、关心别人的人,小精灵也许也想让他通过这次旅行,来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这本书我觉得主要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语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乐于助人,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喜爱,才能受到大家的关爱。
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心得体会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住在斯料耐省南部的一个小农庄里,长的瘦瘦高高的,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最喜欢的事情是吃饭,睡觉和恶作剧,最不喜欢别人让他学习。
有一天,尼尔斯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雄鹅受到了大雁的呼唤,想跟它们一起飞行,尼尔斯跳上雄鹅背想要留住它,可他反而被带上蓝天,从此开始了他的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经历了水灾、森林大火,拯救了被狐狸叼走的大雁,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改变了自己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最后,尼尔斯回到了故乡,得到了小精灵的谅解,又回复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和家人团聚了。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尼尔斯勇敢无畏、热心助人的精神,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人。我想,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得到的最大的收获。
4、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作文1000字读后感初一作文
每读一本书,都会有所感受,有所感触,但是鲁滨逊给我的感受更是深之又深,让人看了以后更是爱不释手。所以这本书又旧又破,但我还是完整的保存。
鲁滨逊给我的初始印象是一个爱冒险,爱探索,爱追求,有着自己独特见解的一个人。但让我敬佩的是,他那种不想依靠父母给予的“温床”独自一人走着冒险道路。在四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用自己的毅力生存了20多年的精神。
不过看了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无时不刻的充满着遐想。我要是在这孤岛上那该如何,时时想着自己如何才能绝处逢生;又想鲁滨逊的家会是由几十根木柱围起,有如古代攻城防御之势;又想鲁滨逊的家里屋外都设计了*,与野人对抗,后来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中,运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让人读了之后,回忆起来,鲁滨逊的形象还是栩栩如生的刻画在我脑中。仿佛生临其境,进入了《鲁滨逊漂流记》的世界里。跟随鲁滨逊乘风破浪来到孤岛。每天跟鲁滨逊出去打猎,喂食牲口,制作工具,读《*》,收拾庄稼,一起喝着葡萄酒。过着舒服惬意的生活。仿佛世间的岁岁月月都已停留,让人陶醉其中。
古人云,苏轼的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鲁宾逊漂流记》又何尝不是呢?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经历”与感受。我也会随着鲁滨逊喜,也会随着鲁滨逊悲。鲁滨逊的印象无时不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不禁想起一首歌“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鲁滨逊这本书虽不是什么大着作,但也像《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这样留传至今的四大名着,在我眼里也不失为,天空中闪烁的明星之一。
虽不知其中运用了多少比喻,拟人,夸张。但是看过后从我对鲁滨逊产生的印象中可想而知。假如我是一只小鸟,它就是蓝天,任我飞翔;假如我是一株向日葵,它就是太阳,令我更添生机;假如我是一条鱼,那她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任我遨游。这本书给我的感受显然易见,也让我明白了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其中让我感受更为之深刻的是“自制工具”鲁滨逊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更让我知道了一个人的勤奋加上努力等于成功。“绝处逢生”作者深刻细腻刻画了鲁滨逊的怜悯之心,惩恶扬善,富有正义感,有统治分配的能力,更加深刻的让人记住他。
所以从中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鲁滨逊是一个顽强不息,敢于拼搏,足智多谋,“身经百战”的人。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更多的去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才会像登楼梯一样步步高升,步步向前。又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这样一本令人充满幻想,令人充满惊险与探索精神的书,世界上又能有几本呢?
通过作者笛福的写作和描述仿佛鲁滨逊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完鲁滨逊在孤岛上20多年的生活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阿斯图里亚斯在《玉米人》中所写的,“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的深刻含义。也让我从内心油然而生的一个道理:惟有一个人的坚持不懈,才会有一个成功者的事迹;惟有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才能克服困难,挣脱“痛苦“的枷锁。
初一:许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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